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欧婷婷代表: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和资金支持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水环境改善的关心和对农村污水治理的相关提案。根据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涡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涡政﹝2021﹞7号),办法第四条:镇规划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第六条:镇规划区公共污水管网运营、维护和管理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负责。第十四条:县住建局负责对镇级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进行指导;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指导。针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我局已于2021年底配合属地政府进行全县镇级新增污水管网项目的谋划,联合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进行实地摸排,同时请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各乡镇建成区污水管网进行检测,目前检测工作正在进行。全县乡镇新增雨污管网项目已报批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待项目落地,还需各镇属地政府积极配合,与建设和设计单位无缝对接,精准完善各镇雨污管网,做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达到提质增效的目的。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改善的重视!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8日
联系电话:
办复类别:B类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绩效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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