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里镇2021年度县级幸福河湖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标政〔2021〕34号
标里镇2021年度县级幸福河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河道管护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河道治理能力和管护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干溪沟和芡河为示范幸福河为目标,结合公共空间治理,逐步推进辖区内河道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源头治理,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消除乱堆垃圾、污水直排、违法设障、违章建筑、占用河道、岸坡耕种等现象,确保幸福河湖水质持续达标,水环境、水生态改善向好,引领辖区内河长制工作纵深推进。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责任体系
全面建成镇、村三长全覆盖责任长效机制,加强公示牌日常管理,及时更新调整公示牌内容;落实三长办“六有”制度,按时开展三长固定活动日活动,规范三长巡河机制,充分发挥三长在河道管护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三长制度体系,成立三长制专管员队伍,做好河道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
(二)河道公共空间治理
做好河道公共空间治理,严禁河道岸线农作物种植,违法建设、挖掘取土等行为,积极种植林木,绿化美化,打造绿色长廊,加大日常保洁力度,达到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
(三)河道管护成效
开展“六乱”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日常巡查,管理维护规范有序,达到“六无”要求。保障河道畅通,无严重淤积、无阻水障碍物,恢复河道自然形态,实现河势稳定;规范入河排污口整治,农业面源泉污染得到控制,使水体感官良好,水量充沛,水质长期保持五类以上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河道无乱占问题。无非法填埋河道,侵占水域、滩地,设置拦河渔具,岸坡和滩地私自耕种等行为。
(二)河道无乱采问题。在河道无非法开采砂石和取水;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挖塘等行为。
(三)河道无乱堆问题。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无乱堆秸秆及杂物、乱倒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以及河道存在的水面漂浮物、阻水水草等问题。
(四)河道无乱建问题。无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问题。
(五)河道无乱排问题。不存在未经许可设置排污口,向河道超标或直接排放污水,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等问题。
(六)河道无乱捕问题。河道不存在电、毒、炸鱼,非法设置矮围捕鱼等问题。
四、时间节点
(一)组织实施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11月20日)。完成后向镇三长制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二)组织验收(2021年11月底前)。镇三长办牵头,会同镇直有关部门完成初步验收工作,初步验收通过后,向县三长制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标里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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