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住房发展中心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社情民意的答复

浏览次数:552 发布时间:2021-04-14 15:36 字体大小:

尊敬的李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小区显要位置公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等建议”的社情民意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条例》在显要位置公示。结合2021年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加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小区充分电子屏、宣传栏、横幅、微信等宣传通信工具宣传《条例》精神、重要条款,做到家喻户晓、业主皆知;二是编制印发《涡阳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手册》200余册,发放给物业企业和相关部门,并印制《条例》宣传画300余幅,在宣传栏、电梯口等明显位置进行张贴。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共建和谐美好家园,推进我县物业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建立联动机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四级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形成职责明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格局,及时化解业主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物管小区内的执法力度,不断推建物业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积极主动推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确保组建工作符合法定程序,并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决定停车位使用、共有收益分配等关系业主共同重大利益的作用,提升业主自治意识和能力。

三、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涡阳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导则(试行)》、《涡阳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实行小区分档分类考核、“捆绑式”考核,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式,确保考核科学、公开、公正。年底,依据考核结果,评比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并予以表彰。对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行为实行诚信档案记录,发挥好诚信记录在物业服务行业招投标等经营活动中的制约作用,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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