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吉寺镇关于同意涡阳振青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养猪)设施农用地备案的批复
公政〔2020〕44号
关于同意涡阳振青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养猪)设施农用地备案的批复
洼北村委会:
你村报来《涡阳振青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养猪)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收悉。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国土资源中心所认真审查了备案材料。经审查:该项目和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镇政府研究认为:该项目符合《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同意涡阳振青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养猪)设施农用地备案,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有关规定,不得改变用途。
公吉寺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7日
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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