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气象局发布雷电监测与预警信息办事指南

浏览次数:748 发布时间:2026-03-11 09:25 字体大小:

一、法定依据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二、实施对象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

三、法定条件

传播媒体发布雷电监测与预警信息的新闻报道,应当征得气象主管部门的同意。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说明申请理由、申请事项等);

2.发布雷电监测与预警信息的合法来源证明;

3.新闻报道的内容。

五、法定程序

1.申请: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申请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气象局予以受理;

3.审批:气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批复:审批合格的,气象局作出同意发表所申请新闻报道的批复意见。

六、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咨询、投诉电话:123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