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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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11613060/201211-0003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供销社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通知 文号: SE053000601201211009
发文日期: 2012-11-15 发布日期: 2012-11-15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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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涡阳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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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通知
文号: SE053000601201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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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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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5 00:00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社机关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一定要认真学习、宣传《条例》,抓紧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和标准,并积极推进机关事务统一集中管理。

   为此,省社要求机关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办公室、财会处、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要结合省社机关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和配套办法,建立健全机关运行中的经费公开、支出统计报告、绩效考评、资产使用管理、后勤服务、公务用车以及公务接待管理等专项制度,加快研究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和有关开支标准、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标准、物业服务和后勤服务标准等。要增强制度和标准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行性,进一步提高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努力构建结构完整、内容全面、形式规范、层级分明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切实降低机关经费开支和运行成本,保障机关高效运转。

  省社将分三个步骤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第一步,学习宣传阶段。要充分利用省社网站、宣传窗等载体积极宣传《条例》,各处室要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条例》内容,做到全面理解融会贯通。第二步,对照梳理阶段。各职能处室、服务中心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照《条例》内容,将省社机关的有关制度进一步梳理,并提出修订完善的思路和意见。第三步修订完善阶段,各职能处室、服务中心要根据省社机关实际,制定和完善省社机关事务管理机关制度和办法。

   省社要求各处室、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充分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将条例贯彻工作抓到实处。

  附件: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