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市级“新网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供销社、财政局:
为做好2012年度市级“新网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亳政[2010] 61号)和《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2〕1650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市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经营、农村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及公益性涉农服务的供销社企业。
(二)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经济规模较大且逐年快速增长。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会计独立核算,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主要经营场所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4、供销合作社(含全资和控股企业)在该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25%。
(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地方政府或亳州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及“新网工程”发展规划,项目投资较大,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二、支持重点
(一)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络体系、批发交易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
(二)农副产品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络、批发交易市场以及冷链物流系统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农副产品购销(加工)企业实施“农超对接”项目;依托农副产品基地,构建从基地、加工到市场、配送和终端卖场一条龙的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项目。
(三)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配送中心、具有配送功能的中心店、连锁经营网络体系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
(四)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企业仓储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络体系新建和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五)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网点、分拣加工中心和集散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和农副产品经营企业农化服务体系、农资和农副产品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三、支持方式
2012年我市“新网工程”建设项目采取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两种支持方式。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2012年亳州市供销社市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由项目单位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表中所填内容应与所附相关报表、证明材料一致,并经同级供销社和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市本级项目直接报送市供销社、市财政局。
2、《2012年亳州市供销社市级财政“新网工程”扶持项目责任书》(以下简称《项目责任书》,见附件3)。
3、项目实施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股权结构)和实施该项目的条件; (2)项目的最终目标和分年任务内容;(3)项目建设具备的现有条件及目前总体实施情况;(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和实际发生的投资(支出)情况;(5)项目本期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4、工商部门出具的2012年9月30号之后的项目单位出资人及出资额等相关情况的证明(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若项目单位是供销社全资企业出资的,应同时出具该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国税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2011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统计报表)及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的批复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银行借款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清单等)。
6、申请财政贴息的项目需提供经办银行签章的银行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利息结算凭证,贴息期限为2011年9月21日至2012年9月20日;申请财政以奖代补的项目需提供项目投资支付凭证、项目完工验收资料等。
7、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企业的项目申报资格。
8、申报材料需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装订顺序为封面(格式见附件1)、目录、《项目申报表》、《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报告、企业工商注册查询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四、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须经所属县(区)供销社和所属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提出本地区拟推荐的项目排序名单,连同《项目申报书》等材料,联合行文一并上报市供销社、市财政局。
五、申报时间及申报项目数量
请于2012年11月19日之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市供销社、市财政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项目数量原则规定每县(区)推荐1--2个项目备选,市本级一家企业限报1个项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我市“新网工程”建设工作已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任务分解》,成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纳入了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各地要高度重视“新网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与落实市政府“新网工程”建设任务相结合,与各地“新网工程”建设规划目标相结合,精心组织,密切合作,认真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申报工作任务。
(二)强化项目责任管理。各地要按照“夯实基础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项目管控”的原则,认真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展情况的跟踪和监督,认真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要及时反映。
(三)项目推荐风险提示。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扶持项目。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将不予受理和支持;对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市财政局和市供销社将不定期抽查,跟踪问效。
亳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2011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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