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统计报告制度,完成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三)统一组织全县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一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研究拟定镇(场)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指标和评价体系,组织实施全县经济运行考评工作。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组织和指导全县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县统计工作网络,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七)协助管理镇(场)经济信息服务站站长,促进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统计局由局本级和1家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其中,统计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统计局普查中心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局编制18人,目前在职18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创新举措,建立“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把思想统一到“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发展路径和“工业强市”的主导战略上来,加强专项统计监测。
二是全力做好农业普查工作。首先经费列入2016年2017年预算、县级组织机构已经成立、成立乡镇普查机构,按500人一个普查小区的标准,选配3000名普查员,开展普查小区划分和小区图绘制,全流程试点、清查摸底,培训PDA操作。
三是继续做好常规性工作。高标准完成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及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加强企业“一套表”制度和“四上”企业联网直报工作。
四是做好县域经济考核和乡镇经济运行考核的各项指标监测工作。及时预警、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建设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五是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方法制度改革工作。及时用数据库单位名录对比,实地核实评估,切实反映我县招商引资成果。
六是抓紧做好“个转企”工作。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升级为限上企业工作,及时纳入统计,壮大我县经济体量。
七是全面推广“首席统计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园区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机构建设,探索建立乡镇和企业统计档案盒制度,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八是加强统计执法力度。加大对今年新修改颁布的《统计法》和新出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强化各方面主体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强化统计法制建设,做好普法工作。同时做好统计从业资格的专项执法检查。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党建工作、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加强单位档案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十是深化统计优质服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握需求导向,提高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拓展统计服务范围,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从长远发展战略上提供决策参谋。
四、2016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度预算可支配收入190.17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190.17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7万元。政府性基金因无预算安排,故此表无数字。
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统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及各项执法检查省市来人接待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
附件: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
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4.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6.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7.收支预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