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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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6503/201710-00138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涡阳县文化体育旅游局旅游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10-23 发布日期: 2017-10-23
索引号: 003176503/201710-00138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涡阳县文化体育旅游局旅游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10-23
发布日期: 2017-10-23
涡阳县文化体育旅游局旅游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10-23 00:00 信息来源:涡阳县文化体育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涡阳县文化体育旅游局

旅游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旅游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中共涡阳县委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涡发〔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和省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本办法所指旅游扶贫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旅游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其他涉农专项资金等。

第三条 关于资金分配。根据资金下达指标和资金使用要求,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列出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使用方案(计划),经县分管领导签批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同时报县财政局备案。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需变更资金使用计划的,要经县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县扶贫办,同时报送县财政局。

第四条关于资金管理。旅游专项扶贫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旅游发展股和各镇综合文化站要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库,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要简化操作流程,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要建立旅游项目资金管理档案,一事一档,局财务室要做好资金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和项目用款需要,可经与县财政局会商后预拨资金到实施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五条 关于资金使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扶贫开发政策要求和上级下达资金使用范围,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乡村旅游扶贫资金使用范围。用于改善贫困村旅游接待条件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宣传营销、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对帮扶带动企业的扶持、对发展旅游业贫困户的扶持、通过实施资产收益的旅游扶贫项目等方面。

旅游专项扶贫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五)企业担保金。

(六)其他与旅游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六条关于资金拨付。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案(计划)进行。属于工程类的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叙事进度进行拨付,其他类扶贫资金要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进行拨付。需要进行资金拨付的,项目实施单位要提出申请,由县文体旅局审核后,局财务室按照县财务管理规定,对需支付款项的支撑材料进行把关,然后录入财政资金监管系统,进行计划申报,经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审核后,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遵守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

第七条关于信息公开。旅游专项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和资金额度要在县政务公开网上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个人补贴类资金,实行乡村两级公开;对工程项目类资金,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开。

第八条关于监督检查。县文体旅局要成立旅游项目暨资金管理专项督查组,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督查、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要责令整改,并跟踪整改到位。项目实施结束要进行验收。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旅游专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

第九条关于绩效评价。旅游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具体方案由局财务室会同局旅游发展股制定。绩效评价结果与扶贫资金安排相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各项目实施单位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财政、审计检查结果等,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条 本办法由县文体旅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通知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