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交通运输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涡阳县交通局 > 制度文件
索引号: 00317628X/201811-00016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1-03 发布日期: 2018-11-03
索引号: 00317628X/201811-00016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1-03
发布日期: 2018-11-03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3 00:00 信息来源:涡阳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现将《亳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27日

 

      亳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7号)和《亳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亳政办秘〔2017〕319号)精神,全面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民生工程,加快脱贫攻坚步伐,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规范有效地管理使用民生工程资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生工程资金是指专项用于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民生工程的资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 民生工程资金的来源

   (一)国家、省专项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

   (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配套资金;

   (三)县、区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配套资金;

   (四)扶贫专项资金、“双基”建设资金中用于农村公路的资金;

   (五)其他统筹用于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

   第四条 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坚持以下原则

   (一)分级负担的原则。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市、县按照相关要求按比例分担“四好农村路”建设配套资金;

   (二)量力而行的原则。资金投入要根据市、县财力情况,科学测算和确定资金的投入总量;

   (三)务求实效的原则。从人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事项入手,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四)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透明的民生工程资金管理机制;

   (五)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资金使用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了解和掌握资金及项目实施情况;

   (六)专款专用的原则。“四好农村路”建设民生工程资金应设立专户进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第五条 民生工程资金使用范围

   省、市政府确定实施的“四好农村路”建设民生工程项目,包括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扩面延伸工程、养护提升工程、路长制推行工程和农村运输通达工程等。

   第六条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指导各县、区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并协调相关市直部门落实市级配套资金。  

   第七条 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测算提出年度民生工程项目资金总额,与同级财政部门会商后,报县、区政府批准,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备案,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第八条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可根据本办法,会同县区财政局制订相关实施细则。

   第九条 “四好农村路”建设民生工程要严格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制度,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并根据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第十条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 “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并定期向市交通运输局、县区民生办报送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

   第十一条 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进度进行督查。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达的实施计划和建设要求,严格按规划施工,保证建设质量。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内容、标准、规划、地点和资金用途。

   第十三条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对资金申请、使用和管理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以权谋私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