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住建委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国家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建设。
(三)拟订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拟订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指挥自动化系统建设与管理;组织本行政区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情况;组织、督促和检查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训练和管理;组织人民防空演习;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科研;管理人民防空物资、经费和资产等。
(四)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依法参与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城乡规划,参与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监督实施工作;参与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核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五)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拟订城市建设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全县建设稽查工作。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政府投资(包括政府担保融资)的重点工程建设。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住建委由委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其中,我单位为行政公务员管理单位,县园林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委机关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0人,目前行政在职人员24人,事业在职人员42人,退休人员25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立项、规划、设计、招标、投资、建设“六分开”的建设管理体制。做好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二)加快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认真做好供气管网、污水管网改造、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水厂、涡北污水厂等配套工程建设;加快城市环境治理,以城市园林绿化提升为重点,全力推进景观建设,使城市品位得到明显提升。加大对老城区基础设施的改造、实施城区河流截污工程、水系景观工程,加强城区水网、绿网的环境治理。
(三)加大民生工程工作力度。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清洁工程建设和渔民上岸工作,做好农村清洁工程后续管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供保障。
(四)强化建筑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工程实体监督检查为重点,加大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的检查力度,突出抓好责任制落实和规范、标准贯彻执行。
(五)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完成涡阳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2011-2020)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管理并维护好已设置防空警报器 ;积极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监察、验收建档及使用的监督维护工作。
(六)努力做好行政性收费工作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城市污水处理费
-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