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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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652X/201809-00019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涡阳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涡阳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9-14 发布日期: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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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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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涡阳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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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8-09-14 00:00 信息来源:涡阳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涡阳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涡阳县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县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教育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督导和评估。

(三)指导全县各级各类教育领导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统筹管理基础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负责辖区新成立的教育机构的资质审核。

(四)指导全县学校内部体制改革。加强教师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人才交流、师资培训工作。归口管理评优、特级教师评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师资格认定。

(五)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审计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经费。

(六)监督检查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全县教育系统的基本建设项目,推动落实学校技术装备规划,指导学校勤工俭学。

(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的社区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涡阳县教育局由机关本级和5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组成。本年度共有行政人员11人,事业在职人员10203人,离休54人,退休5872人,遗属补助920人,其他人员18人,共计17078人。

纳入涡阳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教育局本级

21

义门中心校

41

职教办

2

招生办

22

新兴中心校

42

东幼

3

仪器站

23

龙山中心校

43

乐幼

4

教研室

24

青町中心校

44

楚店中学

5

勤俭办

25

石弓中心校

45

龙山中学

6

一中

26

曹市中心校

46

曹市中学

7

二中

27

高炉中心校

47

特教学校

8

三中

28

公吉寺中心校

48

教育工会

9

四中

29

店集中心校

49

仪器站

10

五中

30

临湖中心校

50

电大工作站

11

六中

31

标里中心校

5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2

八中

32

花沟中心校

 

 

13

城关中心校

33

陈大中心校

 

 

14

城西中心校

34

牌坊中心校

 

 

15

闸北中心校

35

耿皇中心校

 

 

16

城东中心校

36

马店中心校

 

 

17

西阳中心校

37

丹城中心校

 

 

18

双庙中心校

38

林场中心校

 

 

19

楚店中心校

39

实验中学

 

 

20

高公中心校

40

县职高

 

 

 

第二部分 涡阳县教育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61079.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61079.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322.7万元和6322.7万元,增长4.08%和4.08%,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611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615.61万元,占96.23%;事业收入5234.46万元,占3.58%;其他收入269.24万元,占0.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4485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55.87万元,占85.85%;项目支出20501.22万元,占14.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6119.3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46119.3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6年148760.9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41.59万元和2641.59万元,减少1.77%和1.77%,主要原因工资退休人员增加到社保。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8806.3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9.54%。与2016年134308.3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98.03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1.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0489.23万元,支出决算为13880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其中基本支出120661.08万元,占86.92%;项目支出18145.25万元,占13.08%。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101404.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79.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其他一般教育管理事务支出”决算923.6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办公开支。普通教育支出96513.58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工资及办公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度决算23486万元,比2016年减少1509.96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调整纳入养老保险。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84.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21127.77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6313.04万元,比2016年增加0.4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11.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决算5299.05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决算902.44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部分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

(4)“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决算万7599.28元,比2016年减少3203.78万元,减少29.65%,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调整减少。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7599.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661.08万元,⑴、其中人员经费103624.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903.43万元、津贴补贴24727.83万元、奖金71.2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366.61万元、绩效工资5234.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11万元、离休费412.19万元、退休费20799.77万元、抚恤金339.61万元、生活补助645.22万元、医疗费177.81万元、助学金17.43万元、住房公积金7939.75万元、职业年金735.6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88万元;⑵、公用经费17036.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69.84万元、印刷费446.1万元、咨询费3.0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243.79万元、电费857.12万元、邮电费356.44问题、取暖费6.39万元、物业管理费1132.31万元、差旅费197.24万元、维修(护)费4512.75万元、租赁费48.2万元、培训费899.29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专用材料费1229.58万元、劳务费227.96万元,工会经费33.72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40.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57.5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874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8.8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41万元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49.3万元,本年支出49.3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17年度决算49.3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支出”决算49.3万元,主要用于体育运动会支出和乡村少年宫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涡阳县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涡阳县教育局拥有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1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涡阳县教育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8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25835.8万元。全年共组织对4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25255.8万元。评价结果显示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