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西阳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涡阳县西阳镇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索引号: 11341621MB0Q01517N/202604-00036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西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维修资金由谁申请使用?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02 发布日期: 2026-04-02
索引号: 11341621MB0Q01517N/202604-00036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西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维修资金由谁申请使用?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02
发布日期: 2026-04-02
维修资金由谁申请使用?
发布时间:2026-04-02 17:00 信息来源:涡阳县西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答:(一)实施物业管理并已经成立业主大会,对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由业主委员会按照年度提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通过后实施;对部分业主共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由业主委员会按照年度提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经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通过后实施;

(二)实施物业管理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年度提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经对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通过后实施;

(三)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所在区域居民委员会组织对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提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经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通过后实施。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5日后,方可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