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决策部署,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文件精神,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纳入收回收购范围的存量闲置土地,现将收回收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区域
涡阳县辖区。
二、范围类型
(一)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二)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三)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三、征集要求
(一)土地权属清晰,权属不清或存在纠纷地块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二)抵押、质押地块征得相关单位同意后可纳入申报范围;
(三)已取得各类债券资金地块,不得再次申报本次专项债券。
请有意愿的企业或个人于2026年3月10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递交《收回收购土地申请书》(详见附件)。
附件:收回收购土地申请书
联系人:张虎
联系电话:0558-7216622
发布机构: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年2月10日
2.拟征收地块示意图
3.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