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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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2341621355139124C/202512-00203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主动回应】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26 发布日期: 2025-12-26
索引号: 52341621355139124C/202512-00203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主动回应】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26
发布日期: 2025-12-26
【主动回应】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5-12-26 15:03 信息来源: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经营者: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节假日期间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保持价格平稳,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依法经营。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主动履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做好明码标价。各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应标尽标,不得遗漏任何法定标价内容。销售商品时,需清晰标示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等核心信息;提供服务时,应明确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价格标准或计价方法等关键信息;进行价格比较宣传的,所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无误,严禁在标价之外擅自加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坚决杜绝低标高结、虚假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严禁利用促销活动实施价格欺诈。

三、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家政、住宿、餐饮、快递、美容美发、洗浴、洗车、车辆救援服务、医药等经营者严禁串通涨价;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严禁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严禁实施其他不正当或不公平价格行为。特别是粮油肉蛋奶果蔬菌等民生商品的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大幅涨价,严禁趁节日期间大幅提高粮油肉蛋奶果蔬菌等民生商品价格及餐饮、快递、美容美发、洗浴、洗车等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服务价格。各餐饮经营者应按照《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餐饮业价格及相关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四、规范预收费行为。美容美发、洗浴、洗车、KTV等经营者平时及促销活动期间售出的卡(票、券、记账等)没有特殊明示的,春节期间不得加价或禁止使用。

五、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各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规定,按照《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要求,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禁节假日期间社区团购、外卖、网购平台等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实施价格欺诈。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

六、规范礼品年夜饭价格行为。节日礼品年夜饭等销售经营者开展线上、线下销售时,应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不得强制捆绑搭售其他商品和服务;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变相抬高商品价格;不得通过虚假促销活动等进行价格欺诈。

全县各经营者应对照本提醒告诫函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节日期间我局将加大市场巡查力度,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商品,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及时通过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我局将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对检查发现及消费者反映强烈、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价格违法问题,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