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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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749P/202511-00011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涡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涡阳县公安局遴选拍卖机构结果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9 发布日期: 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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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涡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涡阳县公安局遴选拍卖机构结果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9
发布日期: 2025-11-19
关于涡阳县公安局遴选拍卖机构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9 14:57 信息来源:涡阳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公告概述

涡阳县公安局公开遴选国有资产拍卖机构结果公示。

二、成交信息

涡阳县公安局开展遴选拍卖机构的工作已结束,经评,拟确定开展国有资产拍卖工作的公司安徽信佳拍卖有限公司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及受理条件

1、提出质疑的时间及方式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4、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公安局机关纪委或涡阳公安局督察审计大队,联系电话:0558-72360670558-7233627

(二)领取成交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到警务保障室201办公室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涡阳县公安局

地址:涡阳县世纪大道与雪枫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8-7251678

 

     

 

                                                         涡阳县公安局

                                                                         202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