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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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5621686220/202505-0001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涡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开发区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0 发布日期: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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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涡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开发区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0
发布日期: 2025-05-20
开发区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5-05-20 10:46 信息来源:涡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具体到开发区,工业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开工的,应及时向开发区为企服务中心提出延期开工的申请。未提出申请或延期到期的,项目需向开发区重新申报施工许可。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也应及时向开发区为企服务中心提出暂停施工的申请并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开发区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开发区核验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