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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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511G/202509-00071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名称: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7 发布日期: 2025-09-17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511G/202509-00071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名称: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7
发布日期: 2025-09-17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发布时间:2025-09-17 15:45 信息来源: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省市县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舆情信息收集。加强对单位政务公开信息的检查,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疑虑,根据部门职责及时认领政务舆情,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

第二条  应对处置。收到舆情信息之后及时将相关舆情及处置建议,报送本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同志以及分管领导负责同志,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网络政务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第三条  及时回应。对于一般性网络政务舆情的回复内容,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审定后,于形成本单位的网络政务舆情核实调查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回复,并链接到出现舆情的网站或论坛。局有关股室要持续关注舆情处置后的发展态势,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有效降低负面信息的不良影响。

第四条  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形成书面报告和建议,防止类似舆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