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涡阳县临湖镇 > 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474A/202509-00020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临湖镇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6 发布日期: 2025-09-16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474A/202509-00020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临湖镇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6
发布日期: 2025-09-16
临湖镇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
发布时间:2025-09-16 14:54 信息来源: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临湖镇邪教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国家、省、市、县和《临湖镇突发事故、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及时、高效、妥善地应急处置临湖镇突发的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状态的界定

    本预案所指定突发性邪教类事件,根据紧急和严重程度及类别,分为法轮功非法插播事件、非法聚集事件、非法宣传品传播事件、制造极端事件及恐怖活动事件、其它非法邪教和有害气功及非法宗教活动事件:

    (一)法轮功非法插播事件为我镇某处,有线电视线路设施,发生法轮功邪教组织非法插播法轮功反动内容事件。

    (二)法轮功非法聚集事件为我镇某处,发生法轮功人员10人以上公开聚集滋事事件。

    (三)法轮功非法宣传品传播事件为我镇某处,一次性出现30份以上的法轮功传单、小标贴、卡片,10份以上的法轮功宣传册等,出现公开张贴、悬挂、喷涂的宣扬法轮功内容的大幅标语、横幅等事件。

    (四)法轮功制造极端事件及恐怖活动事件为我镇某处发生在册法轮功人员在公开场合,实施自残、自焚、自杀,向人群和建筑物投掷、泼洒爆炸物、燃烧物,抢杀、毒杀无辜群众等事件。  

    (五)其它非法邪教和有害气功及非法宗教活动事件为我镇某处,发生的除法轮功以外的其它邪教组织、有害气功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公开组织的传经布道、非法聚会、公开聚集滋事事件。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处置突发性邪教类事件工作指挥部。镇纪委书记任指挥长,维稳综治办主任任副指挥长,成员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指挥部下设1办3组。即:办公室、应急处理组、宣传教育组、后勤保障组。一旦发生突发性重大政治事件,镇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处置状态。其职责:

    1、办公室:由镇党政办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部门协助。负责落实指挥部领导指示;负责突发性重大政治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统一调配人员和物资。

    2、应急处理组:由辖区派出所负责,综治办、人武部等部门协助。负责突发性重大政治事件现场秩序的维护和围观人群的疏散;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救治、处理和转移。

    3、宣传教育组:由镇党政办负责,维稳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协助。负责做好突发性事件发生地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全面、准确地做好政策和对外宣传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镇财政所等部门协助。负责镇指挥部门及工作人员所需车辆及用品的供应;负责处置重大政治事件所需经费的保障。

    三、应急情况的处置    

   (一)警情报告。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警情,有关方面(派出所、村委会、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内按《总体预案》规定的报告程序报告,同时实施现场控制,并及时续报后续情况。

   (二)指挥部启动预案并发布指令。镇指挥部接到突发性重大政治事件警情告后,根据警情发生地情况,启动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单位,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并视情设置现场指挥部。

   (三)各应急组投入工作。各应急组接到指令后,应在l 5分钟内赶赴现场或相关地点,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四)应急处置

    发生法轮功非法插播事件、法轮功非法聚集事件、法轮功非法宣传品传播事件、法轮功制造极端事件以及恐怖活动事件、其它非法邪教和有害气功及非法宗教活动事件处置。接到此类报警,立即向县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启动《突发重大政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相关人员迅速赶至现场,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注意发现报警人及周围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注意收集证据,控制好现场秩序;在现场指挥部的安排下,协助公安局、文化等部门进行检查,开展调查走访;协助相关部门,维护好现场秩序,疏导围观群众,尽量缩小影响范围;协助卫生局做好现场救治伤员和向医院转移工作。

 

 

 

 

 

 

 

 

临湖镇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及《临湖镇突发事故、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文件精神,为保证及时、高效、妥善地应急处置我镇突发的刑事案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状态的界定

    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为我镇某处发生的,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和危害,对社会治安的稳定有重大影响,并可能产生重大后果的案件。根据紧急和严重程度及类别分为群体性械斗案件、劫持人质案件、恐怖案件、投毒案件、纵火案件。当县域内发生下列情

形之一时即启动本预案:

   (一)群体性械斗案件为我镇某处,发生两个以上群体械斗,出现群死群伤的案件。

    (二)劫持人质案件为我镇某处,发生犯罪嫌疑人劫持公民为人质案件。

    (三)恐怖案件为我镇某处,发生由恐怖分子制造的,以人群、交通工具、建筑物为爆炸和破坏目标的恐怖案件。

    (四)投毒案件为我镇某处,发生犯罪嫌疑人在食物、水源等处投入有毒物品,造成多人中毒、死亡的案件。

    (五)纵火案件为我镇某处,发生犯罪嫌疑人蓄意放火,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案件。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处置突发性邪教类事件工作指挥部。镇纪委书记任指挥长,综治办主任任副指挥长,成员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指挥部下设1办3组。即:办公室、应急处理组、宣传教育组、后勤保障组。辖区内一旦发生突发性重大政治事件,镇指挥部立即进入急处置状态。其职责:

    1、办公室:由镇党政办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部门协助。负责落实指挥部领导指示;负责突发性重大政治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统一调配人员和物资。

    2、应急处理组:由辖区派出所负责,综治办、人武部等部门协助。负责突发性重大政治事件现场秩序的维护和围观人群的疏散;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救治、处理和转移。

    3、宣传教育组:由镇党政办负责,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协助。负责做好突发性事件发生地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全面、准确地做好政策和对外宣传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镇财政所等部门协助。负责镇指挥部门及工作人员所需车辆及用品的供应;负责处置重大政治事件所需经费的保障。

    三、应急情况的处置

    (一)警情报告。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警情,有关方面(公安派出所、村委会、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内按《总体预案》规定的报告程序报告,同时实施现场控制,并及时续报后续情况。

    (二)指挥部启动预案并发布指令。镇指挥部接到突发性重大政治事件警情告后,根据警情发生地情况,启动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单位,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并视情设置现场指挥部。

    (三)各应急组投入工作。各应急组接到指令吾,应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或相关地点,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四)应急处置

    发生群众性械斗案件、挟持人质案件、恐怖案件、投毒案件以及纵火案件的处置。接到此类报警,立即向县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启动《突发重大政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相关人员迅速赶至现场,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在现场指挥部的安排下,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现场秩序,疏导围观群众,尽量缩小影响范围;协助好卫生部门做好现场救治伤员和向医院转移工作;全力做好当地居民的思想稳定工作,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

 

 

 

 

 

 

 

 

 

 

 

 

 

临湖镇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及《临湖镇突发事故、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文件精神,为保证及时、高效、妥善地应急处置我镇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因群体性上访而影响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无序上访均列入本预案。主要包括:

    (一)镇居民(村民)因征地、拆迁、房屋、工作安置等出现矛盾而引发的群体上访。

    (二)部分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因基本社会保障问题难以解决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

    (三)部分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因工作安置未果、生活困难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

    (四)堵塞铁路、公路、桥梁、重要场所、冲击党政机关的群体性上访。

    (五)其它突发性的群体性上访。

    二、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等级划分

    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按照严重程度分为:i级群体性上访事件、ii级群体性上访事件、非法游行集会事件、“两堵”事件。

    (一)i级群体性上访事件为我镇发生的,居民(村民)、直属单位职工,一次性5人以上进京或10人以上去省上访,聚众围堵省、市、县党政机关大门,聚众堵路(城市主干道)群体性事件。

    (二)ii级群体性上访事件为我镇发生的,居民(村民),直属单位职工,一次性20人以上去市、县上访,并聚众围堵县政府大楼一楼大厅、综合会议或强占县领导办公室,直接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且不听劝阻的群体性事件。

    (三)非法游行集会事件为我镇某处,发生未经申请和批准,一次性5 0人以上集体性非法游行集会事件。

    (四)“两堵”事件为我镇某处(含以我镇人员为主体,在镇域外),发生非交通类群体性堵路、堵桥等案件。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指挥部。镇纪委书记任指挥长,综治办主任任副指挥长,成员由镇政办、综治办、信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村主要负责人。一旦发生i级以上群体性上访事件,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其职责:

    1、镇党政办:协助指挥部做好预案启动后的组织指挥,做好应急处置过程中综合协调,负责车辆的调配。

    2、综治办、信访:负责收集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掌握事态发展趋势,配合公安部门处理、恢复党政机关和社会秩序,负责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

    3、综治办:配合公安部门,处置行为过激、不听劝阻、围堵党政机关大门、大厅、强占会议室和领导办公室,甚至堵路等严重干扰党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扰乱社会秩序、交通秩序人员的违法行为。

    4、综治办、各村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做好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警、预报和应急预案、矛盾化解工作,做到信息畅通、预案措施具体、矛盾化解及时。

    四、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一)ⅰ、ⅱ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

    一旦发现或发生ⅰ、ⅱ级群体性上访事件,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各部门、各村按照职责立即展开工作。(1)进行劝访,将上访人群带离现场,疏导分流上访人群;(2)配合镇信访办做好接待工作;(3)梳理矛盾的根源,有针对性做好化解工作,对的过激行为且不听劝阻、肆意堵门、堵路、强占领导办公室、会议室、谩骂、殴打现场工作人员,继续聚众滋事等违法行为的为首分子,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二)非法游行集会事件、“两堵”事件的处置

接到此类报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人员迅速赶至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好现场秩序;有针对性做好疏散工作,确保处置工作落在实处;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现场伤员的救治和向医院转移的工作。

 

 

 

 

 

 

 

 

 

临湖镇破坏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临湖镇突发事故、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文件精神,为保证及时、高效、妥善地应急处置临湖镇辖区突发的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状态的的界定

    破坏性地震灾害为我镇或邻近镇区,发生4.7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灾害。在发生前述等级地震灾害或省、市、县政府发布临震预报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镇成立处置破坏性地震灾害指挥部,由镇党政一把手总负责。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安全的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为镇各单位、村委会、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其职责:

1、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及时报告指挥部。

2、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辖县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3、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抢险并搭建灾民临时安置住所。

4、组织本辖县内的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

5、组织人员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地区秩序。

6、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发生破坏性地震时的应急处置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镇各单位、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行动,同时按照《总体预案》规定的报告程序报告,指挥部立即做出应急反应,组织抢险救灾,并组织人员做好震县稳定工作。

(二)县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根据镇指挥部指令,即可宣布预报进入临震应急期。预报县的临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1、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2、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3、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4、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5、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重大洪涝、台风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临湖镇突发事故、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文件精神,为保证及时、高效、妥善地应急处置我镇突发的重大洪涝、台风灾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状态的界定

(一)洪涝应急状态的界定

洪涝应急状态按界洪河、干溪沟洪水水位的防御等级:

(二)内涝应急状态的界定

指我镇一个区域的范围内积、淹水达30公分以上时,或省、市、县政府发布内涝预报时。

(三)台(大)风应急状态的界定

指由省、市、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时。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镇成立处置重大洪涝、台风灾害指挥部,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安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成员为镇直单位、各村(居)、社区委会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在镇水利站,办公室主任由水利站长兼任。其职责:

(一)、党政办:负责组织机关干部抢险队伍;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撤离后的安置工作。

(二)、人武部:负责组织100人的抢险队伍,成立中队,编成若干个分队;自备各种车辆、物资、器材,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制定抢险救灾队伍在不同险情下的抢险调度预案,并要控制一定数量的人员作为机动队伍。

(三)、财政所:负责督促社县查险和排险工作;居民撤离的动员工作;做好撤离居民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四)、水利站:负责做好汛期各类广告牌的加固、督查工作;参与清障、取缔河道两侧影响堤防加固和安全的违章搭建;准确掌握江堤、泵站、闸门运行及安全情况;卫生部门负责做好汛期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止淹水片出现传染疫情;及时向镇指挥部领导报告汛情、提出抗洪抢险方案供领导决策。

(五)、综治办:承担本辖区内抢险救灾期间社会稳定工作。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抗洪应急处置

1、界洪河、干溪沟河水快达到警戒水位,且继续上涨时:

1)镇防汛指挥所进入24小时值班,加强信息收信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开会,研究分析情况。

2)抢险救灾队伍进入备战状态。

3)认真检查本责任段防范措施落实和物资、设备、车辆的存放、保管情况。

4)加强河堤巡查,清除背水坡杂草,严密注视、检查堤防渗水,清除行洪障碍,发现险情及时上报镇指挥部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险。

2、界洪、干溪河水达到警戒水位,且继续上涨时:

1)镇抢险救灾专业人员转移工作重点,集中办公、值班,做到在岗在位。

2)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各堤段、险工段责任人负责督促巡堤查险;适时关闭涵闸、封闭出水口,并及时架设临时泵机。

3)根据镇指挥部指令,架设应急临时机泵,相应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必要提前到岗到位。

3、界洪、干溪河水达到紧急水位,且继续上涨时:

1)镇直各单位、村(居)、社区委会负责人,定期汇报情况,研究工作。

2)根据汛期发展,指挥部随时将有关抢险救灾决策下达各单位,各单位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

3)所有设防河堤防实行24小时严格巡查,如遇大雨、暴雨,应适时增派人员。同时要加强与县级政府汇报。

4)各级抢险队伍根据指令集结待命,集中待命人员在接到命令后30分钟内,应能立即投入抢险等行动。

5)镇指挥部再次检查抢险物资储备情况,并按指令要求尽快储备到位。

4、界洪、干溪河水达到危险水位,且继续上涨,有可能突破历史最高时:

1)继续执行、完成前期的各项工作。

2)指挥部全体成员,24小时指挥防汛抢险,根据工作需要颁布命令,严格纪律。

3)对需重点保护的单位、部位和重点防守的地段、险段,必须增派民兵,以加强治安保卫工作,防止有人破坏。

4)指挥部要从组织、人员、物资资金各方面做好抗大汛、抗大灾的充分准备。

5、界洪、干溪河水超过危险水位,且继续上涨时:

1)按《防洪法》有关规定,根据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抗灾状态令,镇指挥部紧急动员,集中辖区内所有力量,确保辖区安全。

2)用铁的纪律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各级负责制,加强抢险救灾组织指挥。

3)根据汛情发展,指挥部适时做出调度地镇辖区人力、物力、财力及医疗卫生、治安保卫等重大决策,各有关单位必须无条件确保、势行。

4)所有抢险队伍,要昼夜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必要时,要动员和组织新的抢险力量。

(二)内涝、台(大)风应急处置

1、组织专人,重点检查低洼易涝地段、在建工地、危房险房和搭棚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2、立即在本辖区低洼地段、下水不畅地段、无下水地段架设临时泵机,全力排水,保证居民家中不进水、不淹水。雨停后,负责立即排水。

 

 

 

 

 

 

 

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临湖镇突发事故、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文件精神,为保证及时、高效、妥善地应急处置我镇突发的重大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情况的确定

重大火灾事故为在我镇范围内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在火场内有多人被困,死亡3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3人以上火灾事故,即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抢救和处置工作,由镇党政一把手总负责。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安全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为镇各单位责人。指挥部下设5个组。即:综合协调组、现场抢救组、警戒保卫组、援兵安置组、善后恢复组。其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负责。

2、现场抢救组由医院负责,人武部协助。

3、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负责,综治办协助。

4、援助安置组由财政所负责。

5、善后恢复组由土管所负责。

三、预案启动后的工作要求

指挥长在下达启动火灾应急抢救预案的命令后,各工作组的主要负责人应以最快的速度赶往现场指挥部接受领导任务,迅速组织相应人员和机械设备及其他物资投入抢救工作,缩短准备时间。具体程序为:

(一)指挥长下达命令后,以最快捷的办法召集各工作小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通报情况、交待任务、明确要求,并迅速赶到现场直接指挥。

(二)各工作组按照分工迅速组织投入现场抢险,或按自己的职责展开工作。对具有化学危险品和具有爆炸可能的危险场所,要特别交待清楚各种注意事项。

(三)现场的各种人员尽可能分区域展开实施抢救。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未经授权的现场人员不得接受媒体采访和发布新闻信息,接待采访和发布信息均由镇新闻发言人统一扎口。

(二)各工作组在抢险过程中未经指挥长批准不得中途抽人,更不得以已完成任务为由提前撤出。

(三)确保通讯设备通畅,所有参与抢险工作人员的手机必须确保24小时待机。

(四)因抢险必须投入设备和资金的单位,和被征用的车船、物资、仓库等,待任务完成后进行清算。无偿借用的房屋和财产物资由经办单位尽快交还原单位,遗失和损坏的必须相应赔偿

 

 

 

 

 

 

 

临湖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全镇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 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畅通,特制定《临湖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 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反应迅速,措施果断。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特殊天气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 严重堵车。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 12 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向镇党政办、派出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或向镇卫生院求救。镇党政办、派出所和镇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当地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上级领导报告。

(三)镇党政办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交通安全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村及党政办、派出所、卫生院、安监办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党政办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镇派出所、安监办单独成组,组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 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安监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各村村主任担任,成员由安监办成员和基干民兵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卫生院长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三)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镇长或镇长指定的领导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 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 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 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镇派出所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临湖镇重大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及《临湖镇突发事故、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文件精神,为能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理在我镇发生的重大生产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状态的界定

重大生产事故是指:我镇范围内发生的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机关、团体、学校内发生的,造成现场多人受重伤,或3人以上死亡的重大事故。在前述重大生产事故发生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镇成立处置重大生产事故指挥部。镇长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为镇各单位负责人。指挥部下设5个组。即:警戒保卫组、人员抢救组、机械保障组、安抚接待组、善后清理组。其职责:

1、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负责,综治办配合。

2、人员抢救组由医院负责,财政所协助。

3、机械保障组由土管所负责协助。

4、安抚接待组由民政办负责。

5、善后清理组由党政办负责。

三、预案启动后的相关工作

指挥长在下达执行应急预案的命令后,各工作组的主要负责人,即应以最快的速度赶往现场指挥部受领任务,然后迅速组织相应的人员和机械设备及其它物资投入抢救工作,缩短准备时间。具体程序为:

(一)指挥长下达抢救指令后,以最便捷、科学的办法召集各工作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通报情况、交待任务、明确要求。

(二)各工作组按照分工迅速组织人员和物资投入现场抢险,或按自已的职责展开工作组织人员进入现场前要简单动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防护。

(三)进入现场的各种人员尽可能分区域展开实施抢救,实在难以分开亦应注意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尊重友邻。

(四)各专业组在抢救过程中应尽快充实预备人员和抢救器材,以增加后续力量减少脱节,保证人员物资能得到及时替换和补充。

四、紧急状态的结束

由指挥长根据事故现场的事态发展和抢救进度,适时宣布应急状态转入正常抢险状态。进入一般抢险状态后仍然承担某些抢救任务的部门和人员,必须善始善终完成好工作。

五、预案启动后的工作要求

(一)各专业工作组受领抢救任务后要争分夺秒抢时间,迅速组织人员设备进行抢救,先救人再财物,绝不能贻误或拖延时机。所有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

(二)接受媒体采访和发布新闻信息,由党政办负责统一扎口。

更不得道听途说。接待采访和发布信息均由党政办负责统一扎口。

(三)未经指挥长批准各专业组不得中途抽人,更不得以已完成任务为由而不顾及整体提前撤出。

(四)因抢险必须投入设备和资金的单位,和被征用的车辆、物资、仓库等,待任务完成后进行清算。无偿借用的房屋和财产物资由经办单位尽快交还原单位,遗失和损坏的必须相应赔偿。

 

 

 

 

 

 

 

 

 

 

 

 

 

 

 

 

 

 

 

 

 

临湖镇房屋建筑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临湖镇突发事故、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文件精神,为保证及时、高效、妥善地应急处置我镇发生的房屋建筑重大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情况的确定

重大房屋建筑事故是指,在我镇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房屋建筑、机械倒塌倾覆事故,并致3人以上多人死伤的重大事故。在前述重大事故发生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镇成立处置重大房屋建筑事故指挥部。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城建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为镇各单位负责人。指挥部下设5个组。即:综合协调组、警戒保卫组、人员抢救组、工程保障组、安抚接待组。其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负责,人武部、城建城管办配合。

2、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负责,综治办配合。

3、人员抢救组由医院负责,财政所协助。

4、工程保障组由土管所负责。

5、安抚接待组由民政办负责。

三、预案启动后的工作要求

指挥长在下达启动重大房屋建筑事故处置预案的命令后,各工作组的主要负责人,应以最快的速度赶往现场指挥部受领任务,然后迅速组织相应的人员或其它物资投入抢救工作,缩短准备时间。具体程序为:

(一)指挥长根据现场情况及上级领导有关意见迅速下达命令,并以最便捷的办法召集各工作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收集情况、交待任务、明确要求。

(二)各工作组按照分工迅速组织人员和物资投入现场抢险,或按自已的职责展开工作。

(三)进入现场的各种人员尽可能分区域展开实施抢救,同时团结协作。

(四)各专业组在抢救过程中应尽快充实预备人员和抢救器材,以增加后续力量减少脱节,保证人员物资能得到及时替换和补充。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专业工作组受领抢救任务后,要迅速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设备投入抢救,先救人再财物,先易后难,绝不能贻误或拖延时机。

(二)未经指挥长授权任何人不得接受媒体采访和发布新闻信息,更不得道听途说。接待采访和发布信息均由党群科负责统一扎口。

(三)未经指挥长批准各专业组不得中途抽人,更不得以已完成任务为由而不顾及整体提前撤出。

(四)因抢险必须投入设备和资金的单位,和被征用的车船、物资、仓库等,待任务完成后进行清算。无偿借用的房屋和财产物资由经办单位尽快交还原单位,遗失和损坏的必须相应赔偿。

 

临湖镇重大疫情、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临湖镇突发事故、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文件精神,为保证及时、高效、妥善地应急处置我镇突发的重大的疫情和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状态的等级划分

疫情和中毒事故发生后,依据相关部门综合评估,以及启动本预案等级的建议。本预案按疫情和中毒的紧急及严重程度,分为橙色和红色两个等级。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镇成立疫情和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镇长任指挥长,镇分管卫生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成员为镇各单位负责人、村(居)委会负责人。指挥部下设1办4组,即:指挥部办公室、预防控制组、应急处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教育组。其职责:

1、办公室:由党政办负责。负责落实指挥部领导指示;负责疫情和中毒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统一调配物资。

2、预防控制组:由派出所负责,协助卫生部门对病人的转送和救治。

3、应急处理组:由综治办负责协助。协助相关部门对疫情和中毒现场隔离封锁;现场治安秩序的维护;实施有关交通管制、车船征用;协助相关部门隔离封锁区域内人员的转移。

4、物资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财政所协助。转移人员、车辆等所需防护用品的供应;负责储备后勤物资;负责隔离县内人员、转移人员、现场工作人员生活必需品的保障。

5、宣传教育组:由党政办负责。负责疫点、隔离封锁县、转移人员、收治病人的思想稳定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做好政策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

三、应急情况的处置

(一)橙色状态下

1、指挥部启动预案并发布指令。镇指挥部在接到县指挥部指令,启动预案,划定警戒范围,迅速通知指挥部有关成员及单位,同时设置现场指挥部。

2、设置封锁隔离区。按指挥部下达的警戒范围,派出4人一个班次的执勤人员,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执勤;对封锁隔离区内所有人员、动物及物品一律封锁隔离,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同时,开辟专用通道,确保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及转移人员等有关人员的通行。

3、开展封锁隔离区域有关工作。各村(居)、社区准确调查并及时呈报封锁隔离区域内家庭、人口数及基本情况;管住被封锁隔离对象、转移人员,并稳定其情绪;为被封锁隔离对象提供生活保障。

(二)红色状态下

发生红色疫情时,除实施上述应急处置步骤外,采取下列措施:

1、镇辖区管理体制进入红色状态。镇和村所有干部全天候上班,指挥部全体成员、各应急突击队、预备队等处于待命状态。

2、对社会力量进行组织动员。紧急征用辖区内各有关场所、物资、车辆等,紧急动员100—200名志愿者、50名民兵预备预备役人员投入当地执勤及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