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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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474A/202509-00019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临湖镇总体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6 发布日期: 2025-09-16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474A/202509-00019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临湖镇总体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6
发布日期: 2025-09-16
临湖镇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9-16 14:46 信息来源: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和规范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的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等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筹。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涉侨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关联,某类突发事件也可能与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按照社会危害、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镇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把握新时期、新阶段应急管理工作的历史任务,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常抓不懈。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尽量减少突友事件的发生,同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一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制(法制、体制、机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快速、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和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1.6 预案体系

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预案是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应对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制订的整体计划和规范程序,是镇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衍动的指南。本预案由镇制订并组织实施,报区人民政府备案。

(2)镇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镇专项应急预案是镇及各部门为应对某种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制订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计划、方案和措施,由镇有关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助制订。

(3)镇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单一种类且以该部门处置为主、相关单位配合的突发事件而制订的计划、方案和措施,由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4)基层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企业、学校、社区(村、管区)等企事业基层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重点单位根据本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为应对本单位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工作计划、保障方案和操作规程。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由各单位自行制订并组织实施,报上级部门备案。

(5)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举办庆典、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事先制订应急预案,报批准举办该活动的政府部门审定,由主办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并报与批准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备案。

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订单位依程序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各类应急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镇负责镇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主任决定和部署本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镇各党政副职按照工作分工和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虚急管理工作。

2.1 领导机构与其职责

成立陈大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栗广飞任组长,张路华同志任副组长,各党政班子成员和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镇各部门主任、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陈大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简称镇应急办),作为镇常设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由党政办主任王晓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镇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镇应急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和指挥中心的作用。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镇应急日常工作;

(2)指导、监督镇各基层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包括体制机制、预案编制、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科研开发、应对处置等;

(3)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综合管理系统、通信信息系统、物资保障系统、抢险救援系统、灾后重建系统等的建设;

(4)收集、汇总镇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并组织有关专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分析,提出处置建议;

(5)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完成镇和区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工作机构与其职责

2.2.1 镇专项应急指挥部与镇应急办的关系

镇应急办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专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部(简称镇专项应急指挥部),每个专项应急指挥部是相应专项突发事件的常设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它在镇应急办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2.2 镇专项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镇专项应急指挥部由镇分管副职任指挥长,镇综治办和镇专项应急管理工作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各村、管区和社区主要负责人以及镇各部门负责人为镇应急指挥部成员。

2.2.3 镇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镇专项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指挥相应专项应急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研究、决定镇相关专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2)部署和总结镇相关专项应急管理工作;

(3)起草和实施相关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负责应对处置相关专项突发事件;

(5)指导、督查基层专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的工作;(6)承办区专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2.2.4 镇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镇专项应急指挥部下社办公室,作为其常设的日常办事机构。该办公室分别设置在镇各专项应急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该专项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其组成和职责等由镇各专项应急预案具体规定。

2.2.5 企业、村、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专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企业、村、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基层单位应当明确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3 应急组织机构的建设

镇应急办建立一个统一的指挥系统和统一的指挥平台,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率、节约行政成本的要求具体组织建设。

镇各部门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镇党政办:负责衔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新闻发布、宣传报导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中涉外、涉侨、涉港澳和涉民族宗教事件的有关应对处置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必需的工作经费,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灾后重建所需的资金的计划、调度。

镇民政办: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科技保障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做好疫情监测,防止疫病发生和蔓延;承担灾(疫)区疾病控制和食品、饮水等卫生监督以及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镇经发办:负责流通领域、旅游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亭件过程中的物资保障和市场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审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应急建设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粮储备、调拨和供应的计划、协调工作。负责煤、电、气、油、运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督促医药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物资生产、供应;协调电力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供电工作;参与铁路、航空、水运、邮电、通信等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全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统计和发布镇自然灾害灾情;负责农业种植业相关产品、植物(不含森林植物)疫情和生物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应急管理卫生;做好农业生产自救的指导工作;参与农药中毒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水库大坝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储备防汛抗旱物资;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灾民的临时生活救助;申请和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确保救灾款物不被挪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

镇综治办: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受灾中断道路及内河航道的修复工作;负责各类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协调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派出所:负责恐怖事件、公众聚集场所安全事件、群体性治安事件、信息安全事件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应对其他突发事件所需要的治安保障工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镇应急办及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于比较集中、固定的事发现场,已造成人员伤亡或对公众生命健康直接造成严重威胁的,应立即调集本辖区范围内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进行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设立临时现场指挥部,专门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并及时向镇应急委和区应急办报告现场处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