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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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52X8/202507-00291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涡阳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2025年度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17 发布日期: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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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涡阳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2025年度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17
发布日期: 2025-07-17
2025年度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5-07-17 10:20 信息来源:涡阳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所需材料: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