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楚店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楚店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楚店镇委员会
楚店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楚店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涡阳县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狠抓落实、源头管控”的原则。坚持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各类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查处力度不变。全面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水平,持续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坚持以种促禁、以用促禁,在全镇范围内对农作物和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各类焚烧现象实行全年全时段全面管控,其中5月21日至7月20日午收时段、9月21日至11月20日秋收时段、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重点禁烧时段,力争实现卫星监测及省市县督查零火点。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确保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农机作业托管服务面积达95%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和镇直有关单位要早谋划、早启动,禁烧包保人员要佩戴袖章,通过发放一封信、明白纸,利用条幅、微信、会议、宣传车(每村不少于4辆宣传车)、村村通广播等多种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宣传夏收夏种、秋收秋种技术规程,宣传焚烧秸秆反面案例等,营造浓厚氛围。
(二)坚持“以种促禁、以用促禁”。
1.午季严格控茬标准不高于12厘米。全镇除楚店社区以外的13个村均采用秸秆打捆离田的模式,采取“源头网格管控----控茬收割----秸秆打捆离田----板茬直播大豆(玉米)”的方式,打捆田块作业的收割机不安装新型粉碎抛洒机,但必须备有新型粉碎抛洒机(特殊天气随时安装使用),实行边收割边打捆边离田清运至收储点,秸秆打捆、离田不过夜,无特殊天气5天打捆离田结束。楚店社区采用秸秆还田的模式,采取“源头网格管控----控茬收割----粉碎抛洒全量还田----旋耕播种大豆(板茬直播玉米)”的方式,确保秸秆全量还田,同时要重点监管收割机正确安装新型粉碎抛洒机,每台收割机网格划分面积在300亩以下。
2.秋季重点抓好玉米机械化收获、秸秆粉碎和播种小麦技术的落实。
(三)夯实工作基础。
1.实行“镇负责、村为主”的工作机制,全镇14个村(社区)落实包保责任,实施四级网格化管理包保机制,包到机械,做到人员、地块、机械包保明确。其中:一级网格以镇为单位,镇主要负责人负责总体工作;二级网格以村为单位,镇包村负责人、村书记包到村、包到秸秆收储点;三级网格以自然村为单位,镇各站所人员、村“两委”成员(包含驻村工作队)包到自然村;四级网格以党员、公益性岗位、秸秆巡逻员等为主,包到户包到田块。镇、村两级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网格人员签订责任状书、明确包保范围。
2.各村(社区)要落实“五个摸清”要求,即:摸清辖区内到户的种植面积、种植意向、秸秆处理方式等情况,摸清农机现状、缺口及调配方案情况,摸清农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情况,摸清秸秆收储运体系建立及秸秆堆放场地准备情况,摸清镇、村、组包保体系建立情况。
3.要建立完善镇、村两级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和秸秆处理台账,落实定方案、定人员、定网格、定责任、定机械、定田块“六定”工作措施,实现地块、种植意向、秸秆处理方式、机械、台账“五统一”。
(四)突出管控重点。
加强对县区边界、镇街边界、秸秆收储点及墓地等重点区域监管。加强中午、傍晚等重点时段督查巡查。严禁祭祀焚烧纸钱等危险行为。充分发挥公益岗位人员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作用。着力做好脱贫户、监测户、残疾户等重点人群的帮扶工作。人居环境整治要贯穿禁烧工作全过程,杜绝“三线、三边”及村庄内秸秆乱堆乱放。严厉打击垄断经营等带有黑恶势力表现形式的行为。
(五)强化安全保障。
镇、村要制定禁烧安全应急预案,组建两级应急队伍,备足备齐消防车、洒水车、旋耕机等应急物资装备。要切实发挥高塔视频自动识别火点的监控作用;落实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应急队伍24小时值守巡查,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组织处置。秸秆收储点要落实安全制度、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突出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工作步骤
镇成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统一指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午季5月1日-5月20日,秋季9月1日-9月20日)
(一)由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完善四级包保网格;按需制作横幅、袖章、明白纸、机械作业证,购买卷尺、手电筒、草帽等禁烧物资;要求全镇范围内所有财政供给人员签订承诺书,响应号召,率先垂范,动员亲属,亲友、左邻右舍不焚烧秸秆,看好自己的地块,自觉抵制秸秆焚烧。
(二)由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村和打捆公司签订《秸秆打捆离田合同》。各村要帮助、配合打捆公司合理选择秸秆堆放点,并监督打捆公司严格执行《涡阳县秸秆燃料堆场储运安全技术指导意见》要求。
(三)由镇农综站牵头,落实“五个摸清”“六定”“五统一”要求;建立完善镇、村两级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和秸秆处理台帐;根据镇域内机械拥有量,提前与外地农机合作社联系,签订协议,引进所需机械,弥补不足。
(四)由各村(社区)书记负责,按照“三进”(进村、进户、进田间地头)要求,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通过村村通广播、宣传车、微信等多种渠道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
(五)和其他乡镇、其他县区搭界的村,尤其是耕地直接接壤的村,由镇包村干部和村书记牵头,做到心中有数、重点关注,开始收割后要先行收割,先行旋耕。
(六)由镇包村干部和各村(社区)书记牵头,配足灭火器、扫帚、铁锨等应急物资。为保证安全规范作业,参与午收的收割机按照每台2000元的标准缴纳保证金,以村(社区)为单位统一收缴管理;收割机械按要求配备灭火器、防火罩等设备后,方可发放作业证在规定区域作业,午收结束后退回保证金,不按要求作业的予以没收保证金并依法惩处。动力在100马力以下的收割机械不予以发放作业证,不准进地作业。还田村按照农事托管服务要求面积达100%,所有符合条件的拖拉机在镇农综站的指导下统一与农机合作社签订入社协议(农机托管服务镇、村、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农户等各项协议、合同户签订齐全),由农机合作社统一管理,按网格划分地块作业。
第二阶段:重点禁烧阶段(午季5月21日—7月20日,秋季9月21日-11月20日)
全面落实镇村秸秆禁烧工作方案,镇直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镇、村干部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24小时吃住在一线,严防死守,严禁控茬不符合要求、不听劝阻的农机下田作业。
秸秆离田的村要监督打捆公司及时将秸秆打捆、清运;在运输秸秆过程中,监督打捆公司做到秸秆不散落在沟边、路边等处,对散落的秸秆要通知打捆公司及时清运。
秸秆还田的村要做到秸秆不出地、不进村、不污染河流、不影响人居环境整治及“三线三边”的治理。
高塔视频反馈火点要第一时间处置,半小时内处置并上传处置信息。不及时处置的,每个火点扣除火点所在村禁烧经费1000元。
镇纪委、派出所要强化督查,结合扫黑除恶工作,认真查处秸秆禁烧期间干部工作不力、农户焚烧秸秆、农机手违规作业行为。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午季7月21日—7月31日,秋季11月21日-11月30日)
根据公布的卫星监测火点及省、市、县、镇督查情况,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面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奖惩和综合考评的依据。镇设立放心村,按照标准对各村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村奖补10000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一办五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分级负责,压实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包保到人,一处着火点四级追究问责。
(二)规范资金使用。午季打捆离田的村按离田面积每亩补5元,还田的村(社区)按还田面积每亩补20元(包含旋耕费用)作为工作经费,用于秸秆禁烧、环境整治及相关工作(秋季奖补另行通知),奖补资金由县统一拨付到镇,由镇统筹使用。
(三)严惩焚烧秸秆行为。对焚烧秸秆的农户,严格按《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恶意纵火的责任人,依法严查重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禁烧期间责任追究奖惩办法
(一)在前期准备阶段,对工作开展不力、禁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按照《涡阳县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二)秸秆禁烧重点时段,根据卫星监测火点数据以及省、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火点和焚烧痕迹,严肃查处“第一把火”或火点较多区域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行为。
(三)秸秆禁烧期间被镇纪委巡查发现,镇、村干部不在岗的,镇包村负责人罚款300元、不在岗的镇包村干部罚款500元,村两委成员不在岗的,村书记罚款300元,不在岗的包村组干部罚款500元。被市、县督查发现不在岗的加倍处罚。
(四)镇村干部网格化管理不到位,人员包保不到位,无人管护或管护不力、源头控制不力,未做到“一人盯一机”、收割机控茬超过12厘米、收割机未备用新型抛撒机、未配备灭火器、未按规定区域和标准作业的,镇包村负责人、村书记各罚款400元;镇、村包自然村干部各罚款800元,并对出现的隐患限时整改到位。经验收不按规定时间、不按标准整改的,对涉及镇村包保人员双倍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五)禁烧期间由于管护不力被镇发现火点,视情节给予村书记、包保自然村两委成员党政纪处分;被镇巡查发现的着火点,及时报告、及时扑灭、范围很小并整改到位的免于处罚;对巡查发现而未报告的,镇包村干部和村书记各罚款500元;镇、村网格包保人员各罚款1000元,被县级以上督查组发现的加倍处罚。
(六)禁烧期间禁止饮酒,在督查中发现饮酒的处罚1000元,并给予党、政纪处分。
以上罚款由被处罚人直接交到镇财政所,纪委负责监督落实。
六、本方案由楚店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
附件:1.楚店镇2025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指挥部名单
2.楚店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应急预案
3.楚店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镇直有关单位工作职责
4.楚店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人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