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时间:7月30日
上线主要领导:冯涛
参加人员:
带队领导:冯涛(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可可(优待抚恤股负责人)
纪 毅(移交安置股负责人)
(一)优待抚恤工作
1.申报农村籍60周岁退役士兵补助如何申办呢?
答:(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2)乡镇(街道)初审把关。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级退役军人部门;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3)县级退役军人部门会审认定。县级退役军人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核实其身份,逐一审定其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对公示期间及以后有异议的,县级退役军人部门要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调查核实过程中有疑义的,应逐级请示,确保认定工作稳妥顺利进行。
(4)县级退役军人部门建立档案。县级退役军人部门对申报登记人员的资料,要建立健全档案和数据资料,并认真做好适时更新、动态管理工作。
(5)审定工作结束后,县级退役军人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填入《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统一录入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样,形成每年定期更新机制。
2.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需要什么材料?
答: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提交或具备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
(2)户口本;
(3)退伍军人证;
(4)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①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②近期从军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例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5)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3.伤残军人,退伍后换证需要材料?
答:(1)个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退役证原件或移交政府安置证明;
(4)退出(转业)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
(5)《残疾军人证》原件;
(6)《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原件;
(7)负伤时部队医院完整的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专用章)。
4.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遗失需换证、补证所需材料?
答:(1)个人书面申请。
(2)提供有效期满或已破损严重确不能继续使用的伤残证件。
(3)遗失证件的,须有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的作废声明。
(4)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5)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6)原批准伤残等级的申报审批材料(录入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可查看即可)。主要包括:在部队评残的须有评残批准表及《评残医务证明书》,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在地方评残或调残的须有《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和省厅批复;换过证的须有历次换证审批表和原伤残证件。
(二)退役军人安置接收和就业创业工作
退役军人安置接收
1.部队那些人员符合政府安排工作?
答:军士和义务兵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
(三)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一级表彰的;
(五)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六)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逐月领取退役金条件的军士,本人自愿放弃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军士,本人自愿放弃以退休方式安置的,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
2.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企事业单位岗位比例如何?
答:每年度省市均会下达关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相关文件通知,按照去年的相关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岗位按照省市两级岗位总数不低于应安置退役士兵总数15%进行统筹分配;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岗位根据应安置退役士兵总数按平均比例、兼顾实际工作地统筹分配。县级按照应安置退役士兵总数的65%提供事业单位岗位。
3.报到时需要拿什么材料?
答:行政关系介绍信、退伍证、本人邮政储蓄或工商银行卡一类卡、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便装小二寸照片两张。
退役士兵持报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便民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待档案到达县军服中心后,持行政介绍信复印件到县军服中心开具的《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再去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报到时必须说明本人退伍前有无未治愈疾病,服役期间有无伤残,与原部队经济手续是否结清。
4.党员怎么办理组织关系转移?
答:军服中心设立一站式办理窗口,待档案到达后,本人持部队开具的《党员关系组织介绍信》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5.部队发给我一张一次性退役金卡,怎么激活领取?
答:办理报到登记后,持《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复印件或重新入户的户口簿、身份证、退役证和退役金卡到银行(部队发放退役金所在银行)激活密码,领取部队发放的退役金。
6.地方的一次性退役补助金按什么标准发放?
答:接收的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退役经济补助金,标准按照与部队一次性退役金1:1的比例发放(服役每满一年4500元)。符合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费条件的退役士兵尽快办理本人在户籍所在地邮政储蓄一类卡账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按程序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本人账户。
7.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由谁发放,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我们亳州地区最低生活补助为1780/月)。接收安置单位应当在安排工作介绍信开具30日内,安排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上岗。非因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本人原因,接收安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上岗的,应当从介绍信开具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费直至上岗为止。
退役军人教育培训
1.退役士兵的适应性培训有哪些规定?
答:①适应性培训的实施主体是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②适应性培训要面向当年度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即退即训”,原则上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一个月内完成,培训时长不少于80课时。退役士兵要做到应训尽训、力争全员覆盖。
③适应性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和安全保密教育、退役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心理调试、职业指导、人才测评和培训就业推介等。
④适应性培训的形式相对灵活,可以是线下集中教学,也可以采用“互联网+培训”等多种手段。
⑤培训监管上,要对适应性培训定期评估,确保培训效果。
2.技能培训有什么政策?
答:根据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全市2025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我县法定退休年龄前,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的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且一人只能享受一次。
3.培训工种有哪些?
答:结合市场需求和退役士兵要求,目前我县开设的工种有:无人机操作(CAAC证)、电子商务、汽车维修等。经过培训合格取得相关证件后,给予发放1500元的生活补助。
4.退役士兵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呢?
答:一是税收减免方面根据皖财税[2023]1004号文件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是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可办理3次。无不良信用的创业对象申请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可办理2次。创业担保贷款年利率4.85%(注:借款人仅需承担50%利息,剩余50%利息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