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
处罚类别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万元)
李#飞
涡城管(燃气)罚决字〔2024〕第0008号
2025/5/19
你(单位)于2025年03月21日前在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芍香南路李#飞厨卫店实施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为
罚款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第-款第五项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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