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
处罚类别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万元)
李#英
涡城管(规划)罚决字〔2025〕第0004号
2025/6/13
你(单位)于2024年06月23日前在涡阳县世纪大道南侧、集贤路西侧名邦幸福湾小区内实为在其住宅北侧一层楼顶露台搭建房屋,实施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
1.其他-责令五日内限期拆除搭建房屋;2.罚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0.08
岳#欢
涡城管(规划)罚决字〔2025〕第0005号
你(单位)于2024年06月12日前在涡阳县世纪大道南侧、集贤路西侧名邦幸福湾小区内实为在其住宅北侧二层顶露台搭建房屋,实施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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