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总体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质效,提高农村地区群众观影满意度,根据《安徽 省电影局关于做好 2025 年全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丰富我县群众文 化生活,将文化民生工程落实到位,确保全县 383 个行政村,每年每个行政村(社区)放映 农村公益电影 12 场。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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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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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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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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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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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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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 个行政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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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场次/行政村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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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元/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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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标准
2.1 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 ”活动是我县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 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增强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意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 服务供给,弥补公益性文化单位服务供给不足,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率等具有重要意义。
2.2 放映内容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 示美丽乡村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适应农民需求、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农民 喜闻乐见。节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3 每个行政村(社区)每年至少放映农村公益电影 12 场。
2.4 合理安排放映时间,每月 10 号前向采购人上报当月电影放映时间及地点安排计划。 为保证放映效果,放映服务单位要合理安排放映季节和时间,方便群众集中观看,要多利用 农闲、节假日安排放映,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放映。
2.5 电影放映标准是放映 1 部故事片或 1 部长纪录片(90—120 分钟)或 1 部长科教片 (90—120 分钟)为一场,短科教片累计 3 部为一场。
2.6 成交供应商须具有 5 辆及以上流动放映车;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时设备、 流动放映车必须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并将违约行为上报监管 部门。
2.7 在放映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2.8 成交供应商在送电影放映服务下乡期间的负责车旅费、伙食费、住宿费等均包含在
采购人将对开展农村电影放映工作进行监管和指导,对成交供应商釆取定期或不定期的 暗访、督查、督导等方式来进行监管。成交供应商凡当年度所在区域内经查实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将按照省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成交供应商除追回冒领款项外,取 消其下一年度从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按照《安徽省农村电影反映管理暂定办法》的要求,以安徽省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监管平 台统计的有效场次确定场次补助。对于不按要求放映或被判定为无效的场次不予兑现补助。
6、报价要求
(1)根据安徽省电影局《安徽省电影局关于做好 2025 年全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作的 通知》文件,报价包括人员劳务费、养老与人身意外保险、放映技术服务费(含影片片租)、 交通费、舞台搭建、音响设备接电、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供应商对于上述计价、结算方式须响应,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投标函格式自拟。
三、注意事项:
1.标有 “▲ ”的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 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其投标无效。
2.对于“采购需求 ” 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 标时提供扫描件(要求中标后或供货前提供的除外),供货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 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