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序推进2025年中央财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确保完成本年度和5年目标任务,形成种养结合、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助推乡村振兴提质增效。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全面总结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加快推进202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农农(肥水)〔2025〕5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各年度实施方案要求,在总结前4年项目实施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粮食安全、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和大面积提高粮食单产工程,加快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通过财政补贴奖励支持,培育壮大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更高水平推行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利益共享、成本共担的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模式,实打实推进构建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社会资本参与的粪肥还田长效机制,有效实现以生产主体种养小循环为基础,带动县域内畜禽粪肥就近就地基本还田的种养循环利用,推动科学施肥,促进种养业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循环发展,减轻农业面源污染,稳步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
二、目标任务
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培育一批机构稳健、优服务质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施用的专业化组织,以县为单位构建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推动开展整县域粪污还田和科学施肥,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2025年创建绿色种养循环示范面积10万亩以上,为大面积推广提供成熟经验,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范围。仅限耕地和园地,不含草场林地。以粮食作物为主,兼顾蔬菜、果树等优势经济作物,示范引领,整县制开展粪肥就近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聚焦本县小麦、大豆、玉米等关键作物,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有亮点、有看头的示范片,树立统一标牌,示范带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的推广普及。
(二)实施流程。建立服务主体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准入标准和评价退出机制。一是明确申报程序。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对服务主体进行动态调整,遴选具备粪肥(肥水)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和施用商品有机肥的种植主体,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部门核查后推荐上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遴选条件考核认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申报,取得项目承建资格。二是强化组织实施。严把粪肥质量和完善相关台账等监管工作程序。镇(街道)人民政府成立项目组,项目组根据当地作物种植结构,结合粮食单产提升项目确定粪肥还田示范区域,上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根据镇(街道)项目组选择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和施用商品有机肥的种植主体,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下达施肥任务,专业化服务组织和施用商品有机肥的种植主体按照技术指导意见科学开展粪肥还田和施用商品有机肥,根据验收完成情况予以补奖。
(三)补奖内容。根据养殖主体、种植主体和专业化服务主体发展需求,结合粪污类型、运输距离、施用方式、还田数量等因素,开展试点典型模式经济分析,合理测算各环节补贴标准,根据四年试点粪肥还田成本综合测算,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依据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打包补奖,鼓励粪肥还田向大田粮食作物倾斜。对商品有机肥使用补贴不超过项目补贴总额的10%;田间试验监测、粪肥质量监管追溯、总结评估、宣传培训及技术指导等基础工作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补贴总额的8%。
(四)社会化服务补奖对象。项目补奖资金重点用于服务组织开展粪肥收集、处理、运输与还田施用环节中产生的运输、机械作业服务和劳务用工等。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粪肥还田利用机械等不得列入补奖范围。
(五)技术措施。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涡阳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技术指导意见》,同时成立技术指导组,指导承担试点任务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粪肥(肥水)还田工作。根据不同作物需肥特点,按照不同地力、不同作物、不同产量目标,在已建立的测土配方施肥、科学施肥等基础性工作上,科学确定粪肥还田量和替代化肥比例。绿色种养循环示范区优先支持新建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和科学施肥增效示范区。为加快推进粪肥就近就地还田利用,进一步提高科学施肥技术水平,依托技术指导组,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的合作,按照《安徽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试验方案》组织开展田间试验,集成高效适用的有机无机配合的粪肥还田技术模式。
1.肥水还田。该模式为:畜禽粪污收集—黑膜发酵—管网输送(或罐车运输)—还田,每亩每季作物还田10-15立方米。
2.堆肥还田。该模式为:畜禽粪污收集—发酵处理—运输—还田,大田作物、蔬菜、果树每亩施用堆肥500-1000公斤。
3.商品有机肥应用。有机肥厂收集养殖场粪污—生产有机肥料—质检合格—包装—销售—还田应用。大田作物、蔬菜每亩施用商品有机肥200-500公斤,果树不高于1000公斤。
四、补助资金使用方向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
(一)基础工作资金
中央财政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项目监管、调查研究、试验示范、效果监测、样品采集和检测、标牌制作、专家咨询、技术交流、技术支撑、项目审计和平台建设等。
(二)收集处理、运输施用环节社会化服务补奖
中央财政资金820万元。对提供畜禽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运输施用等主要环节社会化服务予以适当补奖支持。根据我县试点实际情况,广泛征求省市县相关专家、专业化服务组织、种植主体意见,结合历年成本核算,根据我县畜禽养殖粪污类型、运输距离、施用方式、还田数量等测算,对堆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收集运输、堆沤发酵处理、施用服务全环节服务,打包奖补标准80元/亩;肥水罐车无害化运输收集、发酵处理、施用服务全环节奖补标准不超过7.5元/方;肥水罐车运输施用服务环节奖补标准不超过4.2元/方;肥水管网还田施用服务环节奖补标准不超过2.33元/方。
(三)商品有机肥应用补贴
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对商品有机肥的施用者适当补贴,商品有机肥应用奖补标准不高于200元/吨。
以上3项补贴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实际落实情况支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成立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方案制定、项目管理及日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镇(街道)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区域项目实施和验收相关工作。
(二)强化资金执行。制定《涡阳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项目资金。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优化资金支付方式,加快项目资金执行。
(三)强化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实行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科学选配技术模式和建设重点,加强探索服务组织项目后发展机制,争取扶持培育一批成功一批。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模式,扩大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市场规模,建立长期稳定、简便易行、经济可行的种养循环运行模式,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
(四)强化监督指导。一是监管督导。加强粪肥质量监管,健全粪肥还田台账,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程,粪肥还田前必须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还田施用时的砷、汞、铅、镉、铬、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要求,按照土壤环境质量(GB15618)要求,检测铜、锌、镍限量指标,加强肥水电导率(EC)检测,关注土壤盐分变化。由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提供监管技术支撑,提高项目监管工作效率。应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线上运行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监管平台,开展粪肥收集、处理和施用全过程监管,线下在项目实施前和还田期间,加强现场督察频次,实现粪肥去向有据可查,监管不留死角。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充分发挥专家指导组作用,为试点工作提供全程技术指导,承担试点县粪肥还田试验与监测任务,保障试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做好粪肥还田试验与效果监测,及时收集汇总数据,形成年度粪肥还田试验与监测总结报告,提升粪肥还田定量化、科学化水平。三是满意度调研。粪肥还田结束后,邀请种植主体填写《绿色种养农业试点项目种植户满意度调查表》,强化种植主体在项目实施中的监督意识,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效果。
(五)强化宣传总结。利用各种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加强政策和技术宣传,打造一批有“看头”的示范样板,组织媒体深入示范区实地采访,开展粪肥科学施用、种养循环发展等系列宣传,提炼一批有“说头”的典型案例,讲好农业绿色发展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