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行为,杜绝强制消费现象,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持续受理旅游行业违规问题线索。
二、整治内容
(一)导游乱象方面
1.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冒用、租赁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规违法行为;
2.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违规违法行为;
3.导游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导游执业许可,或者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违规违法行为;
4.在进行导游活动时,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语。对游客态度恶劣,甚至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的违规违法行为;
5.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未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未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安排游客参观或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违规违法行为;
6.旅行社或导游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旅游服务内容和质量,虚假承诺旅游行程安排的违规违法行为;
7.旅行社对景点、住宿、餐饮等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报名参团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强制消费方面
1.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2.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向游客强制出售物品,以欺骗、胁迫游客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游客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3.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拒绝履行旅游合同,在合同中有表述含糊不清、价目不明确,以及条款中的强制消费暗示,或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购物、自费项目)等欺骗游客行为。
三、受理方式
为方便广大市民群众和游客积极举报旅游市场中的不法行为,我们特设立举报方式: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558-12345
举报电话:0558-7567560(县文旅体局)0558-7562318(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举报邮箱: gywtlj@126.com
来访接待地址:涡阳县文化艺术中心南馆四楼
四、注意事项
1.为快速高效开展线索核查工作,举报人员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应提供详尽、准确的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情况,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并对证据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建议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
2.举报人需如实填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后续与您联系并核实举报情况。我们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相关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五、相关提示
在此,提示各文旅企业和导游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游客朋友们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心、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出游时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举报。
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希望各旅行社企业、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心、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