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交通运输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涡阳县交通局 > 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8XD/202504-0004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涡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 报告
名称: 涡阳县交通局2025年4月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28 发布日期: 2025-04-28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8XD/202504-0004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涡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 报告
名称: 涡阳县交通局2025年4月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28
发布日期: 2025-04-28
涡阳县交通局2025年4月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5)
发布时间:2025-04-28 10:56 信息来源:涡阳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立案时间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1

皖亳涡交罚〔2025〕1000055号

亳州弘信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5/04/24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对货运经营者处三万元罚款,吊销车辆营运证。

罚款叁万元整

2

皖亳涡交罚〔2025〕1000069号

樊某苍

2025/04/26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叁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