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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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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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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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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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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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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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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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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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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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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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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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某婴幼儿食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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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某婴幼儿食品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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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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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款5000元;2.没收涉案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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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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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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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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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市监处罚〔2025〕09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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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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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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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某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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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某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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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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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款5000元;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没收违法所得0.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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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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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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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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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市监处罚〔2025〕09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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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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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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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某母婴生活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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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某母婴生活馆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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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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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2.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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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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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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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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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市监处罚〔2024〕25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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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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