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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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752994036Y/202504-0000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名称: 【部门文件】中共涡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涡阳县“两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涡农工办〔2025〕8号
发文日期: 2025-03-28 发布日期: 2025-04-01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21752994036Y/202504-0000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名称: 【部门文件】中共涡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涡阳县“两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涡农工办〔2025〕8号
发文日期: 2025-03-28
发布日期: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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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部门文件】中共涡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涡阳县“两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1 18:05 信息来源: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皖农机函〔202497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皖农机函〔202583号)精神,确保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建设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制定《2025年涡阳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025年涡阳粮食烘干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涡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328  

2025年涡阳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建设实施方案

 

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高质量服务农业生产和应急救灾,充分发挥农机主力军作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加快我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皖农机函〔202497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皖农机函〔202583号)精神,结合我县农机“两中心”(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烘干中心)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化运营、支付支持、平战结合、指挥高效的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配优配强农机装备,建立健全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应急防灾救灾能力。

二、建设目标

依托已建成的农机“两中心”,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能力,培育一批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成为所在区域农业生产的基干力量和抗灾救灾的主要力量。2025年度建设1个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三、申报对象

我县范围内已建成农机“两中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具体实施中,原则上新增投入不低于150万元。

四、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规模要适度,建有存放设施的库房,同时配有农机维修车间和培训教室等。

2.机械配备。完善农机装备结构,中心原则上拥有耕、种、收、管、烘等服务全程农业生产的作业机械,同时也要合理配置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移动式烘干机、农用水泵、喷灌机等“平急两用”的应急救灾机具,提高应急机具保障能力。

3.年度作业面积。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业态,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托管作业、订单作业、跨区作业等服务模式,年作业范围至少在3个乡镇以上。

4.信息化建设。拖拉机、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主要机具逐步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五、实施步骤

1.申报。由农机合作社书面申请并经所在乡镇政府初审、签章后,按有关要求上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1)项目申请:应说明坐落位置、现有条件、资金建设投向等;(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现有条件资料、项目建设用地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

2.审核。县农机中心根据合作社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组进行实地考察,并及时汇总实地考察材料。评审组依据项目建设标准条件,对照合作社申报材料、实地考察情况等,按照择优选择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及时向农机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汇报、研究,初步将装备优良、服务优质、运营高效、群众认可、带动能力强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3.公示。将初步确定的实施主体在涡阳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1个项目建设主体。

4.实施。已确定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的农机合作社,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自主购置农机设备并据发票及资产登记证明材料申请补助资金。

5.验收及资金拨付。要求2025年9月底前完工。项目资金补助坚持先审计、后报账原则。由县农机中心项目评审组按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要求组织验收,并开展项目审计。项目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报请县财政局向农机合作社拨付补助资金50万元。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行政推动、市场带动、项目促动”的模式,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调动社会主体参与项目建设。县农机中心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成立项目评审及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组织、协调、评审和技术指导等,确保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落实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程序,确保项目规范操作和实施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

3.做好检查验收。根据省厅两个“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主体遴选、验收审核、资金的支付等,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4.开展社会化服务。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成后,要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并做好引导示范、培训宣传等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抗灾救灾应急演练,在遭遇突发异常气候、特殊事件时,自愿服从农业农村部门调度,积极参与救灾抢险工作。

5.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农机作业、机具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学习培训、驾驶操作人员管理等制度。要完善机库棚安全和消防设备,定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和检查。

6.做好项目总结。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梳理、总结,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涡阳县粮食烘干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以“机械强农”为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粮食等主要农作物产后干燥机械化水平,确保粮食丰产丰收、安全入库。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县烘干中心乡镇全覆盖。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皖农机〔2022〕39号文件指导意见和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工作部署,2025年建设粮食烘干中心1个,提高粮食烘干能力,促进粮食减损提质、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

三、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烘干中心一般应有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露天晒场、原粮处理运输区等;烘干作业区包括循环式烘干机房或连续式烘干塔主体,以及配电房、热力间、燃料库、工具房、除尘间(循环式)等生产服务用房;烘后暂存区包括存放库房等,存放库房必须为封闭式砖混、砖木或钢结构(不可为简易工棚),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同时具备防火、除尘功能。

(二)烘干塔建设。以循环式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循环式烘干机批处理量超过60吨(含)。以连续式烘干塔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连续式烘干塔批处理量超过300吨(含)。

四、建设主体

镇、街组织没有粮食烘干中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烘干中心,烘干中心建设采取自愿申报、考察研究确定,优先安排条件好、实力强的先建,由镇、街道帮助选址、协调、监督实施,按照建前申报、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达到建设的要求。

五、验收时间

烘干中心建设要求2025年9月底前完工。承担烘干中心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工后向所在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农机中心项目评审及技术指导组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公示上报。验收合格后、报请县财政局向承担烘干中心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拨付补助资金10万元。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行政推动、市场带动、项目促动”的模式,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计划,确保烘干中心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

2.开展社会化服务。烘干中心建成后,要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在遭遇突发异常气候时,服从农业农村部门调度,参与救灾抢险工作。

3.健全管理制度。建立机具管理、安全管理、学习培训、烘干机等设备操作人员管理等制度。要完善烘干机库棚安全和消防设备,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

附件

 

涡阳县农机中心项目评审及技术指导组

成员名单

 

组长:高杨

副组长:慕宗振、刘伟、徐建

成员:侯善良、魏乃灵、李林、杨东明、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