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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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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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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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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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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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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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当月施工工程完成合格工程
量付至当月监理服务费的70%,按月支付监理服务
费,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付至监理服务费的
85%,办理完工结算付至监理服务费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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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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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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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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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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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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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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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需求总体说明
涡阳县城区老旧排水管道改造项目一期(第 1 标段),对星园街道、天静宫街道居住区内老旧排水管道进行改造,本项目为涡阳县城区老旧排水管道改造项目一期(第 1 标段)的监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所有施工、验收及保修期间的相关监理工作。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涡阳县城区老旧排水管道改造项目一期(第 1 标段)监理服务;
2.项目概况:涡阳县城区老旧排水管道改造项目一期(第 1 标段),对星园街道、天静宫街道居住区内老旧排水管道改造的监理服务。
3.工程项目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4.监理服务期限:完成项目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响应文件中填写“150 日历天”即视为监理服务期限为完成项目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5.本项目控制费率为施工结算金额的 1.2%(本项目按费率报价)。
注:监理服务费=工程施工最终结算金额*监理服务中标费率
6.本项目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驻地监理机构的主要监理人员不低于:5 人总监:1 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代表:1 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2 人,供应商须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专业监理工程师 2 名;监理员:2 人,供应商须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 2 名(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资料员:1 人,人员配备须满足项目要求。
注:(1)评审时对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资料员不作评审,人员证书等信息成交后合同签订前交采购人核验。
(2)以上为最低人员配备,如无法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需成交供应商后期增加。
(3)所配备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不得将非本单位人员配备到项目管理机构。
(4)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均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应付款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注意事项:
1.对于“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提供扫描件(要求中标后或供货前提供的除外),原件供货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
3.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绿色包装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行业可填写为上述行业或“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