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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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474A/202503-0004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咨询
发布机构: 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涡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4 发布日期: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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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咨询
发布机构: 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涡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4
发布日期: 2025-03-14
涡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5-03-14 16:05 信息来源: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涡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凡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为什么要早参保?如何办理参保手续和缴费
  答:早参保早计息、复利高,按年缴费有补贴,个人账户本息积累多,到龄领取待遇高。

首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镇(街道)社保所或县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并上传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参保人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进行缴费。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答:城乡居保个人缴费档次有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等1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经济困难的可以选择低档次缴费,家庭条件较好的建议选择1000元、3000元甚至最高6000元档次缴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另外,当年个人已缴费6000元,还想再多交点,可以到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税务窗口通过个人资助的方式再缴纳6000元(个人资助无政府补贴)。

4、政府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什么补贴?

答:2020年1月起,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需要提醒大家:只有每年正常参保缴费的人员,才能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5、特殊困难群体可以享受什么政策?

答:对符合参加城乡居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含二级),县政府按100元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含三级)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含三级)等缴费困难群体,县政府按6000元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代缴人员同时享受政府补贴。

6、缴费档次可以变更吗?
  答:可以。比如去年选择1000元缴费档次,今年想多缴点钱,您可以选择2000或最高6000元档次,参保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安徽税务社保缴费”、“支付宝”、“皖事通”APP自行变更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7、中断缴费的可以补缴吗?以往年度缴的低,可以提档补缴吗?如何办理?

答:目前,对中断缴费和低档次缴费年度提档都允许补缴。今后可能不允许补缴,建议有补缴意愿的,尽快办理补缴手续并完成补缴费,尤其是年满45周岁(1980年前出生)未参保的,应立即参保缴费,以免错过补缴机会,导致到龄时缴费不满15年,无法按时领取待遇。

参保人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徽人社”,点击:服务大厅-选择所在城市-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补缴费申报,根据提示录入信息即可完成补缴费申报,也可以到参保地镇(街道)社保所或县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8、如何查询个人缴费信息?

答:参保人可以到参保地县、镇街道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申请查询个人缴费信息,也可以通过皖事通APP查询个人缴费信息。具体步骤:皖事通APP搜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查询”即可查询个人缴费信息。

9、养老金待遇如何计算?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66.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除以139(计发系数)。

2020年1月1日起,对65岁及以上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加发2元高龄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有变化,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

如:甲缴费20年,累计缴费4000元,政府补贴800元,其月养老金大约为166.5+(4000+800)÷139+2×5≈211.03元,每年领取养老金约2532.36元。

乙缴费20年,累计缴费120000元,政府补贴4000元,其月养老金大约为166.5+(120000+4000)÷139+2×5≈1068.59元,每年领取养老金约12822.98元。

10、如何申领养老金?
  答:参保人年满60周岁,每年按规定足额缴纳保险费且达到规定年限的,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到龄当月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一卡通到户籍所在地村(居)、镇(街道)社保所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1户口出的城乡居保关系可以转移吗

答: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已经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转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12、城乡居保与企业职工保险可以衔接吗?

答:可以衔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保的参保人员,符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符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

13、领取待遇人员每年都要资格认证吗?如何认证?

答:是的。一年内未进行资格认证且社保经办机构大数据核查无果的,将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可以登录“皖事通”APP,在首页选择“安徽省”,通过“养老保险专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完成认证,也可以由他人协助认证。镇村经办人员也会通过开展社会化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帮助完成资格认证。

14、参保人病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如何处理?
  :参保人病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待遇领取人死亡的,从次月起停发养老金,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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