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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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991/202501-00047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名称: 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承办2024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第四季度开展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7 发布日期: 2025-01-07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991/202501-00047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名称: 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承办2024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第四季度开展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7
发布日期: 2025-01-07
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承办2024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第四季度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5-01-07 08:37 信息来源: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工作分类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细化工作措施 责任股室 本季度任务完成情况
报告指标 考核指标
9 一、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分局 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经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局、交通局、重点工程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开发区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1.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环境质量指标完成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2.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力争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
大气股
水土股
1.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管控工作,全年共调度各类大气污染源问题整改3050件;
2.加强问题调度,会同县绩效评价中心,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检查;
3.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更新了应急减排清单,对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巡查;
4.会同公安、城管、交通、住建、农业等部门开展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整治销号工作,全年共整改扬尘、餐饮、异味、噪声问题共333件。
截至2024年年底,PM2.5累计浓度为42.4μg/m3,同比下降0.46%;重污染天气为3天,较2023年下降50%
积极应对夏季臭氧污染,持续加强涉气企业、涉气设施监管,督促企业正常使用和维护治污设施,对低效治理设备进行改造,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联系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夏秋季高温时段增加技术设备,加强对Vocs组分进行监测分析,做好应急错峰响应,保障我县空气环境优良率。持续开展各类锅炉日常监管工作;联系砖瓦窑厂、木材加工、粉磨站等重点行业落实地方标准,进行提标改造;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柴油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型车辆闯禁区、违停等现象,开展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路检路测,推进老旧车辆淘汰。
开展涡河流域涡阳县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二期)项目、涡阳包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申报入库后续工作;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力争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
100 七、全力以赴护生态、惠民生、保稳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上见实效 夯实生态底板 高标准完成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   生态环境分局 发改委、经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局、交通局、重点工程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2024年底前需销号的51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 环保办 我县需于2024年底完成整改销号的各类中央和省督查转办问题共61件,已全部核验销号。
102 七、全力以赴护生态、惠民生、保稳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上见实效 夯实生态底板 下大力气减污,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实施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行动,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分局 发改委、经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局、交通局、重点工程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行动;持续开展禁燃、禁放、禁烧工作;加强对涉气、涉尘行业监管;开展餐饮、扬尘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 大气股
1.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管控工作,全年共调度各类大气污染源问题整改3050件;
2.加强问题调度,会同县绩效评价中心,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检查;
3.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更新了应急减排清单,对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巡查;
4.会同公安、城管、交通、住建、农业等部门开展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整治销号工作,全年共整改扬尘、餐饮、异味、噪声问题共333件。
截至2024年年底,PM2.5累计浓度为42.4μg/m3,同比下降0.46%;重污染天气为3天,较2023年下降50%
103 持续推进清水廊道建设、涡阳县包浍河治理工程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力争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   生态环境分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1.县生态环境分局原则上于每月27日和次月的10日对涡河、包河断面及上游来水水质情况(永城、谯城)开展每日跟踪监测和预警监测;2.如跟踪监测和预警监测发现涡河及其支流水质出现异常,威胁涡河水生态环境质量安全时,闸函管理单位禁止开启涵闸(汛期除外);3.沿途乡镇(街道)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防污染直排河道,共同守护好涡河水生态环境质量安全。 水土股 2024年度我县岳坊大桥、包河亳州市2两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达到考核目标。下一步持续开展每月27日至次月的10日对岳坊大桥断面、包河亳州断面及上游来水水质情况(永城、谯城)开展每日跟踪监测和预警监测以及涵闸调度工作;推进涡河流域涡阳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涡河流域涡阳县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二期)项目、涡阳包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
104 完成2024年度1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8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68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污水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生态环境分局 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1.积极申报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资金,落实配套资金,推进项目实施;2.组织各镇街开展治理试点水体周边污染状况摸排,督促各镇街落实实施主体责任,结合“三大革命”开展控源截污治理,制定长效管理机制;3.对完成整治的工作任务,组织验收,制作验收材料。 水土股 已完成1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8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68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105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生态环境分局 农业农村局、卫健委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1.组织147家企业、医疗机构、汽修单位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2023年年度台账及2024年管理计划备案的填报工作;2.确定上报2024年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下一步督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及时开展土壤隐患排查及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3.积极与自规部门对接,督促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责任主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开展并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水土股 2023年年度台账及2024年管理计划备案的填报工作已完成;3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已完成土壤隐患排查及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与自规部门对接,严格按照《亳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在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