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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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752994036Y/202409-0009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名称: 【部门文件】关于印发《涡阳县2024年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规模养殖类)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函 文号: 涡农机〔2024〕30 号
发文日期: 2024-09-10 发布日期: 2024-09-10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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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名称: 【部门文件】关于印发《涡阳县2024年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规模养殖类)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函
文号: 涡农机〔2024〕30 号
发文日期: 2024-09-10
发布日期: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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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部门文件】关于印发《涡阳县2024年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规模养殖类)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函
发布时间:2024-09-10 10:31 信息来源: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涡阳2024年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规模养殖类)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已研究制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涡阳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涡阳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   

2024年910

 

 

涡阳县2024年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规模养殖类)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皖农机函〔2023〕920号)和《涡阳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总体任务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项目,积极创建规模养殖类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年度内依托已建成的规模养殖场(生猪、肉牛、蛋鸡),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能力,培育1个畜牧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示范场(以下简称“养殖示范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奖补标准

项目总资金10万元,对遴选确定为养殖示范场的主体奖补10万元。

三、实施范围

县域内畜牧(生猪、肉牛、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四、养殖示范场申报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运行两年以上。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建设用地审批、租赁合同等相关手续齐全有效,不在我县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

(三)养殖规模达到规模养殖水平以上,生猪年出栏≥500头;肉牛年出栏≥100头;蛋鸡年出栏≥5000只

(四)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清晰,养殖装备配备科学合理,能够满足本场养殖全程机械化需要。饲料(草)生产与加工、饲喂、粪污收集处理、环境控制、消杀防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六个主要养殖环节机械化程度较高。

(五)符合环保和动物防疫要求并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登记,2022年以来未发生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未出现“瘦肉精”“新城疫”等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事件。

(六)无环境污染、动物检疫等违法行为以及相关投诉案件。

(七)安全生产制度完善,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没有发生过亡人事故。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4年9月上旬)。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皖农机函〔2023〕920号)和《涡阳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总体任务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涡阳2024年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规模养殖类)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推荐(2024年9月下旬)。按照自愿申报、乡镇择优推荐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于923日前择优推荐(每个乡镇最多推荐1个主体)申报主体,填写附件1《涡阳2024年畜牧(生猪、肉牛、蛋鸡)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示范场建设项目推荐表》,并报县农机中心。

(三)主体确定(2024年10月)。根据申报情况,对照养殖示范场申报条件,县农机中心、县畜牧中心依据方案要求进行项目遴选,按程序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将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在涡阳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则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四)资金拨付。项目实施主体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县财政局审核和拨付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成立涡阳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的牵头协调工作。县农机中心和县畜牧中心负责项目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具体工作,认真做好项目方案制定、政策宣传、组织申报、主体遴选、资金拨付等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二)规范有序实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制度规定和程序办事,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法、监管到位,确保资金按规定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圆满完成项目实施建设任务。

(三)做好经验总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建设养殖示范场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规模养殖类)示范县创建工作。

七、政策咨询

咨询部门:涡阳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项目

联系人:杨东明

联系电话:0558-2862508




附件:1.涡阳县2024年畜牧(生猪、肉牛、蛋鸡)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示范场建设项目推荐表

2.涡阳县2024年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规模养殖类)示范创建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涡阳县2024年畜牧(生猪、肉牛、蛋鸡)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示范场建设项目推荐表

填报时间:            

组织名称

 

登记时间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养殖品种

 

养殖规模(年出栏)

 

现有畜牧养殖机械种类及数量

 

所在行政村意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所在乡镇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备注:1、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务必于9月27日之前上报此表。

     2、上报此表同时上报养殖示范场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

附件2

涡阳县2024年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规模养殖类)示范创建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冯  飞(县政府副县长)

 员:纪  永(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桂(县财政局局长)

 杨(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农机中心主任)

各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高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发展中心。技术指导组组长:高杨,副组长:刘伟、张红印,成员:代博、徐建、魏乃灵、杨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