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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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677564086A/202411-0001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部门文件】涡阳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文号: 涡安办〔2024〕24号
发文日期: 2024-10-31 发布日期: 2024-11-01
咨询机构: 涡阳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股 咨询电话: 7299728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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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部门文件】涡阳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文号: 涡安办〔2024〕24号
发文日期: 2024-10-31
发布日期: 2024-11-01
咨询机构: 涡阳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股
咨询电话: 7299728
有效性: 有效
【部门文件】涡阳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01 15:28 信息来源:涡阳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10月19日5时许,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王圩村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1人轻伤,教训十分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按照省、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部署,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举一反三开展消防安全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抓好秋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院、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冷库等重点场所和“厂中厂”、员工宿舍、学生宿舍、群租房、自建房、“三合一”“九小场所”等“小火亡人”多发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

1.“五实N岗”标准化管理体系不完善,未建立行政管理团队、技术管理团队、灭火疏散团队、技术处置团队,未落实全员“一岗双责”。

2.未督促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未每月分析研判本单位的消防风险并形成评估报告,按规定填报台账记录表。

4.未每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重点排查违规动火动焊等危险作业、违规住人和外包外租各方责任落实情况等。

(二)单位场所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1.未严格落实动火动焊等危险作业施工审批制度。

2.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

3.未对新入职的员工开展岗前培训。

4.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制冷与空调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员工未掌握消防安全“一懂三会”“四个能力”。

6.医院、养老院、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未安排夜间专人值守,不具备夜间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7.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物业),加强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管理,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

8.擅自改变场所使用性质,增大火灾危险性。

(三)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疏散楼梯数量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3.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5.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

6.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四)防火分隔不满足要求

1.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

2.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3.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4.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五)消防设施设备故障损坏

1.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

2.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

3.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

1.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

2.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装饰装修。

3.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七)未建立初期火灾扑救力量

1.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

2.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八)违规住人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2.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3.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4.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

5.居住区域内违规设置冷库。

6.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

(九)电源火源管控不到位

1.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

2.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3.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4.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5.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或者飞线充电。

6.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7.营业(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

8.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瓶装液化气罐等。

9.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10.施工期间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11.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未落实报告、审批程序,未告知其他单位。

四、整治措施

(一)认真开展形势研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要求,立即对本级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专题分析研判,找准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行业领域、区域或场所,因地制宜,部署安排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县安委办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日常考评、督导、调度内容,督促相关行业部门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二)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教育、民政、住建、商务、文旅、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自查,建立健全场所底数、隐患、整改“三清单”,落实“一场所一对策”精准治理。市场、自、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对照整治要求,切实履行好自身消防工作职责。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主动接受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咨询,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对镇(街道)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开展业务培训。

(三)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要按照责权一致、责能一致原则,结合镇(街道)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压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消防管理责任。要发挥镇(街道)党政和应急消防办公室职能,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组织镇(街道)以网格为单元,开展实名制检查,网格划分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要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社(居)委工作人员、基层网格员等力量,常态化开展群租房、自建房、“三合一”“九小场所”消防排查检查和宣传提示,确保基层消防日常工作有人管、有人干,知道干什么,怎么干。

(四)统筹开展专项治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筹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等专项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底线。县安委会办公室每月调度、每月研判、每月通报,充分发动相关行业部门和基层末端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检查,督促指导各类场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狠抓隐患问题整改。各级各相关部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强化政府挂牌督办,督促按期整改销案。要加强行刑衔接和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入刑案件办理工作,对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强化信用监管,对隐患久拖不改的企业及其责任人,推动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强化消防教育培训。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2024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结合秋冬季节火灾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科学指导各类场所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根据不同场所火灾风险,明确各岗位员工需要掌握的消防技能,能够扑救本岗位发生的初起火灾,具备组织疏散和自救逃生能力,新入职员工必须培训后上岗。

(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按照规定或者根据需要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配备消防器材装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健全落实值班值守等机制。各镇(街道)、单位要加强专(兼)职消防队伍、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配备消防装备器材,加强装备器材维护保养,开展日常训练和实战演练,发现火情及时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消防救援部门要强化辖区情况熟悉,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加强与镇街消防工作站、企业专职消防队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切实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

(八)强化技防能力建设。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火灾防控由“被动应对”转变为“事前预防”的风险预警意识,加快推进消防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要鼓励和引导自建房、“三合一”场所,以及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住宅场所和亡人火灾多发的其他“九小场所”安装联网式独立感烟报警器。要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推广增设联网式独立感烟报警器、烟火识别摄像头、简易喷淋、灭火器等,有效监测突发火情、处置初起火灾。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2024年10月31日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范围、整治重点、检查事项、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召开会议部署发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二)集中整治(2024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系统总结梳理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严格督改火灾隐患,严厉惩戒消防违法行为,确保火灾总量稳中有降,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全面总结(2024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分析问题差距,汇总未改隐患问题,形成清单,重点攻坚督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时刻保持“睁眼睡觉”的警觉性,牢固树立“隐患未消除等同事故”的理念,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自觉对标对表上级决策部署,将其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检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扎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部署、带头推进、一线排查、现场督导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全力抓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工作调度,逐月推进实施。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情况,细化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突出重点场所和重点情形,进一步明确检查重点和工作要求;要逐月列出检查计划对照《主要消防风险情形》(附件1),切实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隐患场所台账》(附件3),逐一列出整改措施,推动限期整改到位,实现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各级各相关部门可结合实际,采取聘请专家、第三方排查机构的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县直各部门专项检查方案、每月检查计划和《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重大风险隐患场所台账》,每月28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主要领导定期研判消防形势、定期带队检查督导、定期调度消防工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教育、民政、住建、商务、文旅、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各级深入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梳理行业部门、基层组织工作质效,定期调度通报检查推进情况、发现问题情况、整改销案情况,适时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整治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

各级各部门请于11月2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2025年12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5368093 ;邮箱:gyxfjydd@163.com。



                      涡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