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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3001/202411-00036 组配分类: 生态建设
发布机构: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包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15 发布日期: 2024-11-15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3001/202411-00036
组配分类: 生态建设
发布机构: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包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15
发布日期: 2024-11-15
包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5 18:57 信息来源: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涡阳县包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相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涡阳县包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自2022年11月批准设立,截至督察进驻未完成勘界立标。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涡阳县委 涡阳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加快包河湿地勘界工作,结合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积极推进湿地保护和恢复重建工作。

四、目标任务

湿地公园规划、建设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更清晰直观了解湿地公园边界。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

六、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已完成,2022年11月,安徽省林业局林湿函〔2022〕512号文件批复设立涡阳包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2023年7月,我县按照《涡阳县包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总体规划(2022年-2031年)》组织了勘界工作;2023年8月,省林业局组织专家对全省湿地公园勘界成果进行了审查。督察指出问题后,我县加快进度,按照包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勘界成果,安装界碑10块、界桩46块、湿地标志石1块,完成了勘界立标工作。

如对相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牵头验收(监管)单位: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0558-5120029

电子邮箱:bzstxfzx@163.com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石弓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