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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9616595X8/202410-00004 组配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告
名称: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价费咨询投诉受理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08 发布日期: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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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告
名称: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价费咨询投诉受理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08
发布日期: 2024-10-08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价费咨询投诉受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4-10-08 09:18 信息来源: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价费投诉咨询  办理结果  业务类型  办复日期  办理单位  备注
1 涡阳县首府小区业主咨询:2024年7月份,该小区物业按照0.7316元/度收取业主电费,认为不合理,望给出具体合理解释。 经调查,涡阳县首府小区为亳州市旺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物业管理区域,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付倩倩,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家政服务、市场管理服务、垃圾清运服务。涡阳县首府小区的用电尚未移交给供电公司,由供电公司抄到总表,然后由物业公司根据总表量分摊给各用电终端用户,2024年7月上缴供电公司33945.58元,实际向终端用户收取30971元,8月上缴供电公司38066元,实际向终端用户收取34562元。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19〕652号)的规定,应向住宅用户收取电价0.5853元/千瓦时。 2024年9月12日,该公司负责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执行。 咨询类 2024年9月13日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