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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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8XD/202404-00087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涡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 报告
名称: 涡阳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0 发布日期: 2024-04-10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8XD/202404-00087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涡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 报告
名称: 涡阳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0
发布日期: 2024-04-10
涡阳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10 17:03 信息来源:涡阳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及时解决群众举报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都可以举报。

第三条  属于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是:

1.不主动公开属于本单位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

2.不及时更新本单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3.不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不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6.在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不公开属于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

第四条  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承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举报工作,局机关开通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监督。受理投诉或举报,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填写《举报登记表》。

第五条  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应及时处理举报事项,处理情况要在规定时限(依照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限)以适当形式反馈举报人。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举报;对我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反映。

第七条  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