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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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642C/202406-0002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其他
名称: 【部门文件】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涡阳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涡发改综合〔2024〕119号
发文日期: 2024-06-11 发布日期: 2024-06-11
咨询机构: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室) 咨询电话: 0558-7299792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642C/202406-0002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其他
名称: 【部门文件】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涡阳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涡发改综合〔2024〕119号
发文日期: 2024-06-11
发布日期: 2024-06-11
咨询机构: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室)
咨询电话: 0558-7299792
有效性: 有效
【部门文件】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涡阳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1 18:06 信息来源: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现将《涡阳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1


涡阳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根据《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亳州市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涡阳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

一、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制定出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公安局等)促进回流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重点将有技术、有经验、有资金的回流人口,转化为优质的人力资源。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口8700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修订完善《涡阳县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畅通城市迁往农村落户通道,让进城农民户口既能“迁得进城”又能“迁得回村”。加强春节、暑假等重要节假日户籍办理值班,促进户籍办理便利化。(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3.增加城镇学校学位,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学校,优先纳入政府购买学位的学校范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4.推进补充工伤保险发展,加快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5.积极推动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确保基本医保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6.出台新市民安居政策,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回流人口、高校毕业生等新群体住房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7.实施稳就业提质扩量服务“家门口”就业三年行动,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大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向现代产业工人转变。全年开展补贴性农民工技能培训3000人次以上。组织我县有关单位参加第四届全省农民工职业技能大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8.积极推进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更高质量发展。推进与上海市奉贤区结对合作帮扶,加强产业深度对接,推进开发区与沪苏浙地区园区合作共建。力争全年引进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50个,1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个,5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个。(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招商中心、县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新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9.加快推进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以“两个加快”为牵引,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实施畅捷城市、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等六大行动。加快推动与涡阳毗邻县(市、区)联动发展,强化交通、水环境治理、产业合作、文旅、生态环境、社会安全联防联控等重点领域合作开通涡阳-亳州多样化出行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开发区管委会)

10.贯彻落实国家、省支持皖北新型城镇化发展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着力提升园区基础条件和产业承接能力,显著提升开发区产业承接能力。力争开发区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工业投资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

11.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强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坚持举一反三,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关联性、衍生性问题,推动彻底整改。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扎实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积极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人民政府)

三、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活力

12.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一体化推进绿色社区、完整社区建设,实现绿色社区占比100%。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资金,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城市危旧房。发展公租房配租800户,危旧房改造6套,老旧小区改造16个。建成八里丁安置小区二期、西苑河畔安置小区二期、星园安置小区二期、紫气东来安置小区二期等项目。推进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和积水点治理,完成建安路污水泵站建设,海绵城市达标区面积占中心城区建成区44%以上。继续开展背街小巷改造、居民小区整治提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发改委)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责任单位: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完善交通网络。推进国省干线公路优结构、补短板、促转型,构建“区域畅达、绿色低碳”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推进G344、S238、S245、S250等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13.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向消防、电梯、热力、城市照明等领域拓展延伸应用场景。完成燃气老化更新改造1693处。持续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把控消防安全隐患。大力实施消防安全除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人民防空建设,不断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发改委、县消防大队)

14.实施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对国控断面水域及重要河道上下游巡查。推进制造业绿色转型,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基本消除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全年改造市政污水管网7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国投集团)

15.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加快“撤桶并点”“撤桶建站”建设,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效。全面开展城镇园林绿化品质提升行动,进一步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建设口袋体育公园3个。(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

16.协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升级完善场景创新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打造一批智慧城市领域典型场景。建设“皖美红色物业”小区19个,覆盖率46.3%。(责任单位:县数据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

17.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创造高品质生活空间。全力推进“保交楼”,引导推动项目重组并购,稳妥化解房企风险。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300户。(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8.持续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全年新增机动车停车位7500个,提高停车泊位施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统筹推进公共充换电站、专用充电站、综合能源服务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全年新建充电桩230个。(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19.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完成生活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1729户。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管理,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和智慧养老试点建设。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提高老年助餐规范化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0.加快发展医养结合机构,积极开展优质示范县、优质示范机构、优质示范中心等省级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加快推进康复医院(中心)、护理院(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21.持续开展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公立医疗机构托育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2024年,力争新增托位达650个。托位数达到每千人口数4.1个。(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22.深入实施《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争创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持续推动特色商业街建设改造,支持省级特色商业街改造提升,打造消费升级样板。(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23.优化城市、园区二元关系,推动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开发区延伸。推进产城一体化发展,强化园区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生产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

24.强化服务业对城镇化的支撑作用。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入融合,加快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信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增效。全年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达100家。(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等)

四、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25.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工作。推进20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完成362个行政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评审工作。(责任单位:县自规局)

26.优化殡葬惠民服务,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改革。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7.科学调整乡镇(街道)布局和结构,有序推进撤村改居、撤镇(乡)设街道。(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8.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因地制宜统筹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县委编办)

29.深化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投融资模式,实现城市内涵式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探索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全力推动能源、水利、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渠道,拓宽民间投资渠道。(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强化金融支持,持续巩固提升“亩均英雄贷”“园区贷”“科技贷”“金融超市”等业务,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30.加强省级特色小镇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特色小镇多元化业态,提升就业承载力。支持特色小镇全面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特色小镇与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融合发展,支持特色产业向周边乡村辐射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义门镇政府、县文旅体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

31.制定出台镇级科技特派团建设指导意见,以镇、街道为单元组建若干科技特派团。(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32.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健康有序流转,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规局)

33.围绕农业全产业链打造金融服务链,打造“银行+保险+担保”的组合产品体系。探索将涉农企业项目建设主体、设备供应商纳入融资支持范围,变“一对一”为“一对多”的信贷模式。(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商行)

34.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督促各地完善公平公正、科学有序、人岗相适的城乡教师常态化流动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5.推动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城乡一体、乡村一体、医防融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36.大力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新增建设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1个、和美乡村中心村8个。开展建设美丽经济强村富民行动,发展“一村一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7.深入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有序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实施农村公路改建工程20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360公里、农村公路安防提升工程450公里。强化农村公路互联互通,确保建制村通硬化路比率达100%。(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38.提升农村客运服务品质,实现城乡公交全覆盖,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交总体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39.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40.继续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积极发展肉牛产业,全年全产业链实现产值12亿元。持续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全年产业规模突破30亿元。新增产值超亿元龙头企业1-2家,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7:1。(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1.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打造一批直播电商基地、村播学院,丰富农村数字消费场景,开拓农村消费市场。争取全年网络零售额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42.发挥农村“三变”改革在带动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力争开展农村“三变”改革村占比达到92%以上。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充分盘活“老三资”,积极探索“振兴工厂+振兴农场+振兴光伏”“新三样”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实现全县村集体经济整体收入2亿元、村均收入55万元、集体经济强村占比达30%。(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