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发〔2024〕37号
关于印发《石弓镇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石弓镇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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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弓镇委员会
石弓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
石弓镇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涡阳县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狠抓落实、源头管控”的原则。坚持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各类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查处力度不变。全面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水平,持续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坚持以种促禁、以用促禁,在全镇范围内对农作物和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各类焚烧现象实行全年全时段全面管控,其中5月20日至7月20日午收时段、9月20日至11月20日秋收时段、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重点禁烧时段,力争实现卫星监测及省市县督查零火点。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确保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100 %,秸秆打捆离田率100%,农机作业托管服务面积达98%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加强宣传引导。要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镇村要合理配备秸秆禁烧宣传车,充分利用微信、会议、村村通广播等多种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宣传夏收夏种、秋收秋种技术规程,宣传焚烧秸秆反面案例等,营造浓厚氛围。
(二)坚持“以种促禁、以用促禁”。“以种促禁”的核心是“严格标准控茬,打捆清运离田”。控茬标准为12公分以下,各村严格标准控茬,做到边收割边打捆,确保秸秆打捆清运离田,板茬直播大豆(玉米)。鼓励推进秸秆能源化、原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
(三)夯实工作基础。继续实行包保网络。各村(居)要落实“五个摸清”要求,即:摸清辖区内到户的种植面积、种植意向、秸秆处理方式等情况;摸清农机现状、缺口及调配方案情况;摸清农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情况;摸清秸秆收储运体系建立及秸秆堆放场地准备情况;摸清村、组包保体系建立情况,建立完善村级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和秸秆处理台帐,落实定方案、定人员、定网格、定责任、定机械、定田块“六定”工作措施,实现地块、种植意向、秸秆处理方式、机械、台账“五统一”。
各村要在5月28日前对本村收割机手,打捆机手进行全面培训、签定承诺书。在本镇辖区内作业收割机每台收取2000元保证金,确保控茬12公分以下,进地作业的收割机一律拆除抛洒粉碎机,否则扣除保证金。我镇2024年继续实行大型打捆机打捆离田,收储企业进行打捆、清运、收储、管理,各村要给收储企业提供环境保障。
(四)突出管控重点。加强对乡镇边界、秸秆收储点等重点区域监管。着力解决脱贫户、监测户、残疾户等重点人群帮扶工作。加强中午12时至15时、傍晚19时至24时等重点时段督查巡查。严禁祭祀焚烧纸钱等危险行为。充分发挥公益岗位人员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作用。人居环境整治要贯穿禁烧工作全过程,杜绝“三线、三边”及村庄内秸秆乱堆乱放。严厉打击“麦霸”、垄断经营等带有黑恶势力表现形式的行为。
(五)强化安全保障。各村要制定禁烧安全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指定一名村两委成员带队,备足备齐旋耕机等应急物资装备;派出所投入禁烧一级警力,紧急情况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打击恶意焚烧秸秆行为;镇成立四个督查组,四个应急队加强重点时段督查各村值守情况;镇成立“蓝天卫士”技防组,专人盯守,及时发现、交办,半小时内在高塔视频监控平台确认处置信息。
派出所(所长及干警和辅警)、镇督查组、镇村应急队及“蓝天卫士”技防组所有成员要在岗在位,落实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应急队伍24小时值守巡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组织处置。秸秆收储点要落实安全制度、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突出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六)秸秆临时堆放场管理要规范。实行保证金制管理,收储企业,每个收储点缴纳3万元,在收储秸秆前必须配齐以下物资及相关设施,如督查中发现没有按照镇要求落实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由镇要求村购买配齐,费用从收储企业保证金中扣除。一是收储点周围要设立围栏;二是按照收储点占地30亩以内配置,不少于一辆洒水车、一台挖掘机、两台喷灌机(燃油)各配不少于200米水管;三是配备20个8公斤灭火器、4个25公斤灭火器;四是两秸秆堆之间要留8米宽消防通道,并开挖沥水沟,要在秸秆堆的两头及中间各设1个不小于10平方的消防池,并保持池内水满状态,另外要备齐20个水桶、20个水盆、5把扫把和5把铁锹;五是秸秆堆放点的四角及周边需安装监控设施和亮化,收储点占用亩数增加配套的应急物资同时增加。
秸秆临时堆放场地设置,要远离村庄、学校、加油站、高压输电线等;附近要有水源、交通便利;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及安全防火标志;要遵守镇制定的安全制度、值班制度、应急预案;要自行明确安全监管员,实行24小时值班,白天、夜间值班人员不少于4人,看护人员需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年龄不得超过60岁,收储企业自行对草场看护人员安全负全责。
镇督查组、镇村应急队要严格监管,严禁私设收储点,一经发现相关部门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取缔。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午季5月1日—5月20日,秋季9月1日—9月20日)。重点做好:成立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开展工作宣传、落实包保责任、落实“五个摸清”“六定”“五统一”要求、开展技术培训、组建应急队伍、落实秸秆堆放场地和应急物资装备等工作。
(二)重点禁烧阶段(午季5月21日—7月20日,秋季9月21日—11月20日)。重点做好:禁烧方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应急值守、督查巡查、收种进度调度等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午季7月21日—7月31日,秋季11月21日—11月30日)。全面总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镇禁烧办。根据公布的卫星监测火点及省、市、县督查情况,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奖惩和年终综合考评的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由镇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围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实行分级负责,压实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包干到人。
(二)加强资金管理,落实处罚措施
1.实行责任保证金制度。镇、村干部缴纳责任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党政班子成员及包村负责人每人3000元,镇其他干部、军服人员1000元;村书记缴纳2000元,村其他“两委”成员1000元;镇应急队队长及“蓝天卫士”技防组成员每人2000元。责任保证金对市、县、镇禁烧期间督查发现问题处理,只罚不奖。具体考核办法由镇纪委监督执行。
2.应急物资配备。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到村。由镇统一和村结算。
3.村2024年度禁烧工作经费(午、秋两季)按每亩4元计算,不足3000亩的村按3000亩计算。
(三)建立考核机制,加强考核问责
一是严明工作纪律。包保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请假或调换,包保期间取消休假,镇村所有包保人员、派出所所长请假,需持书面请假条经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包保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实反馈所包保区域收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二是严格督导问责。镇纪委成立督导问责组,对镇村包点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履职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督导问责,及时通报处理结果。
镇纪委执行《石弓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追究办法》,责任追究实行关口前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在禁烧准备阶段,根据督查结果,对禁烧准备工作行动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在全面禁烧阶段,根据卫星监测火点数据以及省、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火点和焚烧痕迹或火点较多区域和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行为。
三是严肃纪律处分。凡被国家卫星监测认定或被省、市、县督查组发现并通报的火点,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火点经核实认定,不计大小,均认定为火点。根据卫星监测火点数据以及省、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火点和焚烧痕迹,严肃查处“第一把火”或火点较多村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