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涡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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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575712906D/202405-00163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涡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 通知
名称: 关于调整涡南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涡南发〔2024〕45号
发文日期: 2024-05-16 发布日期: 2024-05-16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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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涡阳县涡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 通知
名称: 关于调整涡南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涡南发〔2024〕45号
发文日期: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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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涡南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6 20:23 信息来源:涡阳县涡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减少和避免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的发生,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人事变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涡南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陶  宇(镇党委书记)

  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俊峰(镇人大主席)

黄慧慧(镇宣传委员)

  锋(镇组织委员)

  员:曹  强(副镇长)

侯永缘(副镇长候选人)

转子顺(镇宣传办负责人)

马伟亮(镇农综站负责人)

  永(镇财政所所长)

  明(镇环保站站长)

  敏(镇社保所所长)

  超(镇中心校书记)

高艳娣(派出所所长)

刘思璐(镇民政办负责人)

张永强(镇卫生院负责人)

胡涛涛(镇应急办负责人)

  涛(文广站负责人)

王贵清(镇自规所所长)

镇包村干部、各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黄慧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转子顺、李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防溺水工作的组织、宣传、协调等工作。

 

                                    中共涡南镇委员会

                                   涡南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

 

涡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部门

责任清单

中心校:1.学校要建立校领导、班主任、学科老师结对包保制度,将每名学生包保到人,并定期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包保责任人要按规定落实教育、提醒、监护等工作。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是学生非在校期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学生安全监护职责。2.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校园醒目位置要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校园广播要循环播放防溺水“六不”提醒语音;校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醒字幕。3.学校要在4月底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工作培训,并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4.逐步将游泳纳入学校体育课程,扎实开展游泳教育试点,到2025年中小学普遍开展游泳教育。学校要建立学生包保责任清单。5.学校要于一周内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责任人:黄慧慧、李超)

民政办: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人:罗淑贞、刘思璐)

社保所:加强护塘员绩效管理,确保配置到位、发挥作用。(责任人:刘俊峰、赵敏)

农综站(水利站):在所属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各管理单位组织专职安全队伍全天候巡查。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水域权属主体单位负责水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查清所属水域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并于4月底前完成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配置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责任人:魏锐、王成)

应急办: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尾矿库、矿坑防溺水措施;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事事件。(责任人:曹强、胡涛涛)

文广站: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并加强巡查监管。(责任人:黄慧慧、周涛)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责任人:宗锋、王贵清)

宣传办: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责任人:黄慧慧、转子顺)

公安派出所: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乡镇(街道)政府、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鼓励各地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借鉴铜陵市、桐城市科技防溺水做法,因地制宜在各类水域,特别是大江、大河、大型水库等水域面积大的区域安装防溺水高清监控摄像,依托“雪亮+平安乡村”平台,建设防溺水监测预警系统,通过智能人脸识别、同步通报村居、同步语音劝返,提高水域监管时效性。(责任人:王晓磊、高艳娣)

各村(居)委会:1.对辖区水域看管负主体责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建专门的水域看管队伍,4月中旬至10月上旬负责所属水域看管,在午休、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进行死看硬守。2.水域权属主体单位负责水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查清所属水域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并于4月底前完成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配置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广播电视要滚动播出防溺水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农村应急广播或流动广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3.要组织干部深入辖区内每名学生家庭,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防溺水知识知晓度以及家庭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4.村(居)委会要于一周内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5.建立辖区水域看管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每个水域看管责任人。6.村(居)委员会要建立学生监护人责任清单。(责任人:各村书记)

成立四支防溺水督导组:每周至少督导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大于、邵大、杨楼、郭长营村督导组:罗淑贞、侯永缘、闫东、马伟亮

2.双庙、王塘、王寅、朱梨元村督导组:王晓磊、段永、马林、王旭生

3.丰集、前王、史庙、郑庙村督导组:黄慧慧、曹强、宗锋、王振龙

4.杨桥、董楼、胡碱、张营村督导组:刘俊峰、王永建、周涛、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