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弓镇2024年度林业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石弓镇2024年度林业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制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弓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石弓镇2024年度林业产业扶贫工程
实施方案
根据《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大力实施林业产业扶贫工程的意见》(亳扶组〔2017〕16号)文件和《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实施林业产业扶贫工程的意见》(涡政办〔2017〕19号)文件,结合林业产业扶贫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种、自有、自营”,促进林业产业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实现贫困人口长期受益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2024年4月至2024年11月底,原则上按照已脱贫人口人均不超过1亩的标准,持续保障以苗木花卉等为主的特色林业产业。通过产业带动、提供就业等方式,实现已脱贫人口增收目标。
三、扶持对象
全县2014年以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不含2014年、2015年已脱贫人口中被标注不再享受扶贫政策的贫困户)。
四、扶持标准
已脱贫人口人均种植园林绿化苗木1亩,享受财政每年每亩补助1000元,连续补助10年(从2017年7月计算)。已享受《涡阳县种养殖特色产业扶贫财政补贴实施办法》(涡政办秘〔2016)57号)中财政补贴的地块不再叠加享受。
五、扶持模式
1.已脱贫户采取“自种、自有、自营”模式栽植苗木的,继续保留并享受林业产业扶贫补贴。
2.利用村集体土地栽植苗木分给贫困户的,继续享受林业产业扶贫政策。
六、栽植技术要求
1.苗木标准。所栽苗木须是经果林、用材林和园林绿化树种,园林树种需达到林苗两用林的要求。苗木品种选择通过市场引导,由实施主体自主选择、自愿栽植。要遵照皖D/LYO2《苗木标准》,严格进行苗本分级。
2.苗木品种。以适合本区域生长的乡土树种及经济树种为主,兼顾特色品种。
3.造林密度
(1)育苗地径小于2厘米苗木,每亩株数不少于666株;
地径在2至5厘米,每亩株数不少于111株;地径大于5厘米的,但每亩株数应不少于55株。
(2)经果林以实际品种进行种植,其中
①乔木类,每亩不少于33株,如苹果、核桃、柿子、枣、
杏、桃、梨、李、石榴、樱桃等。
②灌木藤本类,每亩不少于110株,比如花椒、葡萄、蓝莓。
4、苗木成活率要求
绿化苗木成活率要达到85%以上;经果林成活率要达到95%
以上。
七、核查验收程序
镇统一安排,各镇、街组织验收。
1、召开验收工作会议。
2、制定验收工作方案。
以镇政府名义印发《林业扶贫项目验收工作方案》,方案
主要内容: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分解验收目标任务,提出验收工作要求,规定验收人员责任,明确验收工作纪律。
3.分村逐户开展验收
①逐户走访调查,逐地块验收。
②认真填写《林业扶贫项目验收贫困户登记表》,并逐户签字确认。
4.进行村级公示
各行政村验收结束后,验收结果由村委会在村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并注明举报电话,公示时间10天。村级公示无异议后,撰写《村林业扶贫项目验收报告》,报镇政府。
5.镇统一公示
各村公示结束,由镇政府在公示栏对各村验收结果进行
统一公示,并注明举报电话,公示时间10天。镇级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并撰写《镇林业扶贫项目验收报告》、《关于拨付2024年度扶贫项目生态补助资金的报告》报县政府。
6.镇组织核查
镇政府成立核查小组,从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林业所)、农综站抽调工作人员对随机抽取至少两个行政村进行核查,其中有贫困村的必抽一个贫困村。两个村中的所有参与林业扶贫项目的已脱贫户皆为核查对象。核查结果反馈该村。
八、补助资金来源及兑付
项目补助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项目验收后,经村、
镇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打卡拨付给贫困户。
九、部门职责
镇验收组负责督导协调、抽查审核、镇级公示等工作,并完善相关阶段档案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镇政府,村委会负责具体实施任务的落实工作,负责做好项目的建设和建后管护、公开公示、 已脱贫户信息核对、镇村档案资料的规范入档等工作,对所有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及时上报验收结果.
十、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作为林业产业扶
贫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把林业扶贫工作任务精准落实到村、到户。
2.加强督查。召开会议专题调度,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度缓慢、组织领导和推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石弓镇2024年度镇、村级林业扶贫工程验收组组成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