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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机制改革/202405-00011 组配分类: 住房公积金管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涡阳管理部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公积金“亮码可办”业务办理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3 发布日期: 2024-05-23
索引号: 机制改革/202405-00011
组配分类: 住房公积金管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涡阳管理部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公积金“亮码可办”业务办理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3
发布日期: 2024-05-23
公积金“亮码可办”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4-05-23 15:44 信息来源: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涡阳管理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异地缴存职工到我县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需要出具公积金证明时,可提供“电子码”(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代替目前使用的《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办理流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点击提交按钮申请电子码,提交后即可显示电子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