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公开征集涡阳县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行动参与商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6 14:58
信息来源:涡阳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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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安徽省商务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商流通[2024]47号)、亳州市商务局《关于抓紧组织辖区内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行动参与商家及家电(家居)产品种类的通知》有关要求,拟定近期开展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行动,现就参与商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
一、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的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具有一定的财务结算能力并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
3.销售企业联合相关企业应制定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合作协议,提出配套及整合生产、回收等环节“让利惠民”的具体措施,形成“政府补贴+企业让利+收旧抵扣”等政策叠加效应。
4.销售企业联合相关企业应当具有与承接活动相匹配的服务网点、场地设施、专业人员、服务能力等条件,能够提供家电(家居)送新、收旧、拆装“一站式”上门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5.销售企业联合相关企业应当规范开展废旧家电(家居)回收处置活动。
6.销售企业及合作企业应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
7.承诺不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强制捆绑、搭售等,做到政府补贴直接结算消费者。
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2.上年度财务报表(盖章);
3.家电(家居)企业“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盖章);
4.家电(家居)经销企业与废旧回收企业签订的协议;
5.企业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6日至5月20日。
五、报名方式
请符合要求的意愿企业按照入选条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提交至涡阳县商务局,我局将对审核通过的企业适时在县商务局官网进行公告和更新,不再单独通知。
六、联系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行动的企业,将相关资料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涡阳县商务局。
地址:涡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商务局2005室
联系人:苗超
联系电话:0558-7231897
附: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条件及家电(家居)产品种类(参考)
附件
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条件
及家电(家居)产品种类(参考)
一、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条件
销售企业应联合家电生产、售后、回收、处理等企业开展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活动,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销售企业联合相关企业应制定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合作协议,提出配套及整合生产、回收等环节“让利惠民”的具体措施,形成“政府补贴+企业让利+收旧抵扣”等政策叠加效应。
(二)销售企业联合相关企业应当具有与承接活动相匹配的服务网点、场地设施、专业人员、服务能力等条件,能够提供家电(家居)送新、收旧、拆装“一站式”上门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三)销售企业联合相关企业应当规范开展废旧家电(家居)回收处置活动。
(四)销售企业及合作企业应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
(五)承诺不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强制捆绑、搭售等,做到政府补贴直接结算消费者。
二、参与以旧换新的家电(家居)产品种类
列入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目录或中国能效标识为1级、2级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家用空调(含嵌入式)、家用中央空调、家用集成灶、热水器、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空气净化器;中国水效标识1级的洗碗机、净水器;智能门锁、智能马桶、智能花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