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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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MB18551310/202403-00020 组配分类: 其他权力
发布机构: 涡阳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涡阳刘振轩中医综合诊所等九家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的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5 发布日期: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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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权力
发布机构: 涡阳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涡阳刘振轩中医综合诊所等九家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的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5
发布日期: 2024-03-05
关于涡阳刘振轩中医综合诊所等九家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5 09:49 信息来源:涡阳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涡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涡医保〔2022〕3号)规定,由涡阳刘振轩中医综合诊所等九家医药机构递交申请材料,经过受理、材料审核、现场评估等程序,认定涡阳刘振轩中医综合诊所、涡阳县叶桂大药房有限公司乐行路分公司、涡阳县茗芳大药房有限公司、涡阳县仁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六店、安徽省健康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诺公馆店、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涡阳万象城店、华佗国药大药房(安徽)连锁有限公司涡阳县绿城兰园店等七家医药机构基本符合定点条件。涡阳县邓猛大药房、安徽省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涡阳高炉店两家医药机构不符合定点条件。并经2024年3月5日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以上七家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涡阳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