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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98D/201611-00007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涡阳县2016年第5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16-11-01 发布日期: 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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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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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涡阳县2016年第5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16-11-01
发布日期: 2016-11-01
关于涡阳县2016年第5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1 00:00 信息来源:涡阳县国土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涡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涡阳县2016年第5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2016年第5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增减挂钩)〔2016〕148号)要求,现将我县2016年第5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涉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批准机关、文号、时间

2016年10月13日,涡阳县2016年第5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已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2016年第5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增减挂钩)〔2016〕148号)批准。

二、  批准位置、面积及用途

批准用地位于涡阳县城西街道办事处史寨村,城东街道办事处胜利社区、七里朱社区范围内,征收集体农用地7.6131公顷(其中耕地7.0323公顷)。合计批准7.6131公顷,用于城镇建设。

三、  批准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规定,批准该批次土地补偿费:农用地为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7倍。安置补助费:农用地为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4.5倍。

安置办法 :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安置补助费。

四、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该批复涉及征地范围内需要领取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有关权利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涡阳县城西街道办事处史寨村,城东街道办事处胜利社区、七里朱社区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依据涡阳县城西街道办事处史寨村,城东街道办事处胜利社区、七里朱社区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