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公吉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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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20D/202401-00190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公吉寺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关于印发《公吉寺镇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公政〔2024〕4号
发文日期: 2024-01-16 发布日期: 2024-01-17
咨询机构: 涡阳县公吉寺镇综治办 咨询电话: 0558-7509141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20D/202401-00190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公吉寺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关于印发《公吉寺镇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公政〔2024〕4号
发文日期: 2024-01-16
发布日期: 2024-01-17
咨询机构: 涡阳县公吉寺镇综治办
咨询电话: 0558-750914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公吉寺镇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7 11:04 信息来源:涡阳县公吉寺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全面推进农村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工作,积极构建社会化管理体系,提升常态化管理水平,遏制电动三四轮车事故高发势头,筑牢农村地区生命守护防线,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公吉寺镇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强力推动该项工作落实,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公吉寺镇人民政府

2024116

 

公吉寺镇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涉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领导有关批示指示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工作,积极构建社会化管理体系,提升常态化管理水平,遏制电动三四轮车事故高发势头,筑牢农村地区生命守护防线,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2)28号)、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安(2022)14号)和县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村地区三四轮电动车的综合治理,全力稳定公吉寺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努力实现“两提升、两下降”,即“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涉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和亡人事故量明显下降”。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地区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人大主席候选人

   党委副书记

潘春晓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镇长

王亚东  副镇长

   副镇长候选人

 员:姜    党政办主任

            应急办主任

   综治办主任

   农综站站长

   文广站站长

   派出所所长

冯四建  司法所所长

   市场所所长

   中心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应急办,副镇长王亚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班主任李科任办公室副主任,孙明任成员。

三、工作重点

(一)源头管理:围绕三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属地村(居)、监管部门、销售商家法律责任,全面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全面排查涉三四轮电动车的销售网点,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四轮电动车;对农村地区在用三四轮电动车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实施“户籍化”管理。

(二)重点治理:在农村地区,对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非法营运、闯红灯、逆行、非法改装拼装等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对违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四轮电动车的行为强化管理。

(三)重点人群:“一老一小”两类群体。特别是农村地区驾乘三四轮电动车的60岁以上的老人和16岁以下的儿童。

四、工作措施

对车辆和驾驶人实行“户籍化”管理。各村要全面掌握本辖区三四轮电动车辆数、驾驶人底数,建立管理台账。

一)宣传摸排阶段(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村要走村入户宣传调查,摸清三四轮电动车的相关信息。①详细调查填写《涡阳县农村地区三四轮车“四见面”“一建档”信息登记表》:②对车主面对面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手册》;③向驾驶人发放《致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④督促车主和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要求其践行承诺、配合管理,杜绝交通违法;⑤免费在三四轮电动车尾部、侧面粘贴印有“严禁违法载人”等字样的反光标贴,努力做到粘贴率100%。

在摸排登记环节,各村要做到见车、见人、见家属、见卖家。对60岁以上的驾驶人或16岁以下乘车人,还要与其亲属见面,开展安全警示宣传。

(二)编号建档阶段(2024年3月1日至3月底)。以村为单位开展统一编号建档,编号遵循“乡镇名称+村名称+数字”规则。建立人、车档案资料要做到底数清、信息准、情况明,档案资料报镇应急办保留备查。编号建档的同时,要在车辆醒目位置粘贴或者喷涂车辆编号。

(三)常态化管理阶段(2024年4月1日起)。各村对拥有三四轮电动车的农户常态化开展入户宣传提示,每季度至少1次,每次宣传至少覆盖2/3的有车农户。派出所、市场所、交管站、中心校、农综站、宣传办、应急办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析监管过程中的“盲点”“堵点”“弱点”,出台针对性措施,强基补链,抓好行业监管和综合管理。

派出所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发现未编号建档或本方案“重点治理”所列交通违法行为时,除依法查处外,应及时向辖区镇政府通报;查处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未建档编号的三四轮电动车,要及时通报市场所查处,涉及非法营运的要移交交管站处理。市场所对三四轮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等环节严加监管,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四轮电动车在本辖区销售,违者从严查处。交管站要加强车站、集镇等地点的巡查,对三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行为开展打击。中心校要督促加强在校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不驾驶三四轮电动车,自觉抵制乘坐三四轮电动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各村各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各村主要负责人是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领导责任,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推动村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发挥好组织动员作用。要明确工作职责,压实监管责任,克服麻痹思想。要建立多层级量化考评体系,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考评。

(二)细化工作举措,管理科学高效。各村(居)、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在农村地区三四轮电动车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综合施策、从严治理,积极构建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权责分明的责任链条,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三)强化宣传引导,避免负面舆情。要结合农村地区的工作特点,综合运用农村大喇叭、送戏下乡、上门提示等宣传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向群众讲清讲透三四轮电动车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信息摸排、宣传教育要以进村入户为主,尽量方便群众。治理过程中不得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坚决守住不发生负面舆情这一底线。

(四)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增强督导检查的力度和密度,做到多方监管、齐抓共管。因监管不力、宣传不到位,发生严重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属地村(居)和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重要工作情况、典型案例要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