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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626N/202408-00025 组配分类: 服务保障政策
发布机构: 涡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企业 / 公告
名称: 安徽省新产品认定基本条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27 发布日期: 2024-08-27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626N/202408-00025
组配分类: 服务保障政策
发布机构: 涡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企业 / 公告
名称: 安徽省新产品认定基本条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27
发布日期: 2024-08-27
安徽省新产品认定基本条件
发布时间:2024-08-27 18:50 信息来源:涡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申报安徽省新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或其他经济组织等。

(二)在省内首次研制生产,并于近三年内形成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以及行业管理要求。

(三)产品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取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知识产权明晰。

(四)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并通过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相关专业检测单位的检测。 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有明显的性能、价格优势。生产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