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各工业企业: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镇(街道)、开发区,各企业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积极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1-10月份全县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进入11月份以来,安全形势严峻,安全事故频发,尤其是2023年11月16日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发生火灾事故,已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伤,暴露出季节性风险加大,安全事故发生概率提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加强秋冬季火灾防控,按照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和市安委会市消委会《关于印发全市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亳防〔2023〕12号)要求,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开展工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亳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按照市安委会、市消委会部署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注重关口前移,实施精准治理,通过属地排查、企业自查、行业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集中开展工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提升事故防控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风险清单
各镇(街道)、开发区全面排查本辖区内工业领域企业风险隐患,各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找准找实重大风险点,按照“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建立企业风险分级清单,形成辖区内风险隐患分布图。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台账,有针对性的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二)全面排查隐患
1.厂房仓库
各镇(街道)、开发区组织对辖区内企业厂房仓库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检查,对“厂中厂”“园中园”电动车进厂房充电检查,督促“厂中厂”“园中园”落实“5+1”硬举措,即打通生命通道、强化动火作业管控、清理违规住人和违规办公、拆除违规设置的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配全管好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开展全员培训和疏散演练。对厂房仓库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要求企业立即清理拆除;对为员工住宿临时设置的与厂房、库房等合用的“新三合一”场所,要求企业立即搬迁;对违规改变使用性质、违规生产储存易燃可燃物品、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停用以及影响室内排烟、安全疏散的,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对分租、转租的,要明确各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巡查检查、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各企业组织人员开展全方面、无死角自查工作,分区域,分厂房建立隐患工作台账。
2.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镇(街道)、开发区对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动派遣、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培训,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建立情况。
3.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
各镇(街道)、开发区对辖区内企业电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不带病作业。落实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
4.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等场所
粉尘涉爆场所要严格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设计,按照要求督促指导辖区内工业企业安装使用防爆设备设施和检测装置,建立涉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管理、除尘系统使用管理、涉爆粉尘作业等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粉尘定期清扫制度。液氨制冷场所落实液氨制冷剂安全使用技术规范,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安全周知卡和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设置灭火器、堵漏工具等必要的应急器材和防护服等个体防护装备。
(三)及时完成整改
1.全面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充分发动本辖区企业开展自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照单对账、照单销号,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及时、闭环管理。
2.突出重点整治问题。重点整治厂房仓库等场所违规住人问题,3人以下的要限期10日内整改搬离;3人以上的要立即整改搬离;10人及以上的要由县应急局组织人员现场核查整改情况,建立“一户一档”,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消安委办公室备案。整治中对不服从整治整改要求的,要加强对当事方的思想疏导、安全宣传和法律教育,经教育仍不整治整改的上报县应急局,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3.开展约谈提醒。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情况,对措施落实不力、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实施重点约谈,督促强化安全管理,落实自查自改措施。
三、整治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1月底)。各镇(街道)、开发区全面摸排本地高风险企业,建立企业风险分级清单,广泛宣传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12月底)。各镇(街道)、开发区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对本辖区内工业企业逐户排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并将隐患清单报县中小微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县安委会办公室、消安委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对全面排查阶段建立的隐患清单,推动企业积极整改,开展实地督促指导,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形成工作闭环。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有效的经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隐患风险的整治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及时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判和综合评估,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提升隐患排查质量。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主管领导要具体督办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在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措施上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镇(街道)、开发区要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明确硬性整治措施,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加强与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联合检查机制,统筹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和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加强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媒体曝光一批安全事故隐患,震慑安全违法行为。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开发区明确整治工作联络员,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工作中好的做法。各镇(街道)、开发区11月29日前报送本地《工业领域企业风险分级清单》(附件1),每周五报送《全县工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排查表》(附件2),每月23日报送《全县工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附件3),2024年3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方玉军 联系电话:7226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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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9日